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高校10月31日前須向社會發布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要求各校重點做好招生、財務、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等信息披露。記者昨天統計在京26所“211”高校發現,京城“211”高校中有10家未發布信息公開年報,另有一家延遲公布。公布信息的部分重點高校中,財務 領域的受贈捐款情況、校產和國有資產增值信息玩起“躲貓貓”,或更新滯后,或鏈接失效。公開領導出國事項方面,高校較去年有所增加,但也僅有個別學校公開 了領導出國費用。
北大信息公開頁面成“無法鏈接到服務器”
10月底前各高校須向社會發布高校信息公開的年度報告,這是教育部日前下發的通知,教育部還提到報告須有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和因學校信息公開 工作受到舉報的情況介紹。記者昨日統計在京26所“211”工程高校官方網站發現,北大、北師大等10所院校或未發布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或欄目無法 打開,而北京林業大學延遲至11月2日才掛出。
記者搜索發現,雖然絕大多數高校在其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但各專欄的內容和設置方式不盡相同,有些公眾并不能一目了然,有些點擊 “信息公開”甚至無法顯示。昨天下午,記者從北大官網點擊進入學校“信息公開”網頁后發現,北大并未發布本校2014-2015學年度信息公開報告。截至 發稿前,記者曾多次嘗試登錄北大信息公開頁面,卻始終顯示“無法鏈接到服務器”。為此,記者向負責信息公開的北大校辦咨詢,一位工作人員聲稱對此“不知 情”。
因近年來發生的數起高校腐敗案件,多集中在招生、科研經費、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教育部于去年提出“高校要公開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信息”的清單管理要求,并被納入到年報的撰寫范圍。
在已公布的十來所高校年報里,記者發現這十類“清單”的內容完整度卻有著較大差別。以關注度最高的招生信息為例,清華大學公開的“招生考試信 息”分11條,下設招生簡章、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分批次和科類招生計劃,到分批次和科類錄取人數及最低分、特殊類型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考生申訴渠道 等,且多個條目是直接鏈接到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而北京工業大學官網的“信息公開”專欄的“公開內容”中沒有“招生考試信息”一項。北青報記者自行到 該校本科招生網、研究生招生網上,才能查到部分信息。
未公布的年度信息公開年報的學校里,“信息公開”的“50條”細則也出現更新滯后的情況,如北科大、北航、北體大等多所大學,財務、人事與師資等信息,更新時間還停留在2013年、2014年。
“受捐贈”等財務信息玩起“躲貓貓”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高校年度預決算、學校捐贈財產使用情況、校辦企業資產信息等均在公開的“50條”清單之列。財務管理如何更陽光透明,成了近 年來公眾日益關注的話題。像中國傳媒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校的信息公開年報中均提到,本學年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的多封公開申請信,其中有一半涉及高校的三 公、財務預決算、受贈捐款的使用。
記者留意到,這26所高校中除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校外,大多數院校對“受捐贈的款項使用”、“校企經營”,還有“國有資產增 值”等財務公開方面,玩起了“躲貓貓”。中央財經大學在“捐贈款”使用上列出了學生獎助、教師發展、校園建設等項目和金額,但每個項目年度收支并未詳細公 布。而該校的“校辦企業經營”等信息,網站上寫著“請聯系學校辦公室查詢”。多所高校歷年的校辦企業財務信息的文字披露不足百字,也有幾所院校的“重大工 程招標”停留在2014年底就再未更新。
記者還注意到,單就“受捐款”這一項,除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等個別學校列表公布詳細的條目,并邀請事務所完成審計報告外,近半的高校財 務這一信息披露上,顯得含混和滯后,甚至有三四所高校點不開相關鏈接。即使按時公布了信息年報的高校,對于高校的本年度捐款數額、使用和結余、審計意見等 這類信息,大多高校并無提及。北京工業大學公開了建設工程和修繕工程項目審計辦法、招投標辦法,但“政府采購及招投標”一項沒有鏈接內容。中國傳媒大學本 年度受捐贈和使用情況、校辦企業經營情況網頁打不開。
僅有個別高校公布領導出國費用
去年,教育部明確要求,高校領導將社會兼職情況及因公出國(境)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曾有媒體統計,在京高校按要求公開這項信息的高校比較少,僅有清華、人大、北交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等少數大學。
記者統計發現,針對校級領導社會兼職的信息披露較去年有所提高。有近十所高校以校領導簡介鏈接、校領導社會兼職列表等不同形式對外公開,有高校 公示社會兼職時,還特別注明已“獲教育部批準”。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外國語大學等高校還特別注明校領導的“社會兼職”是否 “取酬”。
校領導因公出國(境)的情況披露時,人民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等七八所高校列出了領導和隨團人數、時間、地點和事由等。但也有近 兩成的學校并未公布領導“因公出國”信息,有的高校在公開“因公出國”一項時,甚至只能通過校內網站查詢。僅有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極個別詳細公 布校級領導出國行程,在領導出訪前做好預算公示,并列出舉報熱線。像中國礦業大學對領導出國信息,細致到航班號、每天的餐費。部分學校有提及“因公出國” 的費用來源,但未說明具體數額。
聲音
高等教育專家熊丙奇:
結點在于“管理和監督是一個人”
北青報:近幾年國家對信息公開的要求很嚴格,各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門做得也比較好,相比之下高校就做得不那么好。您認為是為什么?
熊丙奇:教育部早在2010年9月就出臺并實施了《高校信息公開辦法》,之后幾年也一再強調,還提出了詳細的高校信息公開清單。社會上有公益人 士也一直在要求高校公布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信息。但現在實施得不太好,表現在很多高校沒有按要求來:公開的信息不全;或內容比較粗,不便于公眾監督;或公 開信息藏得比較隱蔽,不好找到。
我認為主要原因是,提出信息公開要求的是教育行政部門,即高校的領導者,而監督高校的也是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者和監督者是一個人。高校和教育行 政部門是上下級的關系,這樣的監督缺乏力度。結果就是,高校想公布多少就公布多少,不想公布就不公布。對信息公開不力的高校,教育行政部門也不會真正嚴肅 處理。
北青報:那您認為怎樣才能促使高校真正嚴肅對待信息公開這件事呢?
熊丙奇:就是要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國外的高校接受公眾監督的機制比較健全,不管他們的校長是公開選拔的還是董事會任命的,他的工作都要接受一定 范圍的監督,所以他們必須嚴肅對待信息公開這件事。而我們的校長是行政任命的,他的工作缺乏公眾與師生的監督。所以我的建議是,在盡快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 同時,教育行政部門真正加大管理力度,追求沒按要求公開信息的高校的責任;同時人大也可以行使職責,對高校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