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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2016-07-31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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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 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另外,自2018年起,取消本市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對已在行 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

  《方案》指出,今年要完成六分之一的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2017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完成剩余數量四分之一的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聯合工作組統一組織對2016年度脫鉤試點成效進行評估。

  據悉,2015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機構分離

  依法登記獨立運行

  《方案》指出,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行政機關依據職能對行業協會商會提供服務并依法監管。

  調整行業協會商會與其代管的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代管的事業單位,并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注銷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核銷事業編制,并入人員 按照行業協會商會人員管理方式管理;不能并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應當與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根據業務關聯性,在精簡的基礎上劃轉到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管理,并納 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合署辦公的,逐步將機構、人員和資產分開,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業協會商會職能。

  資產財務分離

  單獨建賬獨立核算

  《方案》指出,行業協會商會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沒有獨立賬號、與行政機關會計合賬、財務由行政機關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業協會商會,要設立獨立賬號,單獨核算,實行獨立財務管理。

  自2018年起,取消本市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行業協會商會占用的行政辦公用房,超出規定面積標準的部分限期清理騰退;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部分暫由行業協會商會使用,2017年底前按有關規定清理騰退,原則上應實現辦公場所獨立。

  人員管理分離

  公務員不得兼職

  行政機關不得推薦、安排在職和退(離)休公務員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F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及在職工作人 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兼任職務。領導干部退(離)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個別確屬工作特殊需要兼職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退 (離)休三年后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方可兼職。

  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任職的在職公務員,脫鉤后自愿選擇去留:退出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由所屬 行政機關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繼續留在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退出公務員管理,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的公務員,要限期辭去兼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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