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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北京繼承不動產登記是否公證自己定

2016-12-12  來源: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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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明年起實施 一般登記辦理時限縮至10個工作日

  市規劃國土委印發的《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范》明確了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要求和程序,是不動產 登記人員的“操作規范”,也是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相關政策的重要舉措。《規范》提出,公證成為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可選項。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 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繼承權公證文書不再作為必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亮點1 繼承不動產登記是否公證可自行選擇

  《規范》明確,公證成為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可選項,由申請人自行選擇是否公證。這也意味著,“公證”環節不再是“必須”的選項。

  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一項便民舉措,更是一項探索性的措施。按照這一規定,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在繼承或受遺贈不動產時有權選擇公證或 直接申請按有關程序進行核驗和登記。業內專家表示,不再將繼承或受遺贈公證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置條件,體現了對不動產登記申請人程序性權利的尊重。兩種方 式各有優劣,不公證的方式可以為公眾節約公證費用,但運行模式會有一個磨合的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為保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不要求必須公證并不等于不進行相應的審查核驗,為此,市規劃國土委出臺了《規范》 實施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工作程序(試行)》,對選擇不公證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政策、辦理流程、申請所需材料等進行統 一的規范。

  為方便群眾辦理,市規劃國土委網站公布了不動產登記辦事流程和各類登記業務收件標準。各區不動產登記大廳設立了咨詢臺和業務咨詢電話。

  亮點2 一般登記辦理時限縮至10個工作日

  與以往登記工作規范比較,《規范》壓縮了辦理時限,統一了辦理標準。《規范》頒布后,原有的便民措施,如綠色通道、上門服務、短信提醒、不動產 贈與合同免除公證、網站業務辦理進度查詢等仍保留。同時,新提出了幾項便民措施,包括遺失聲明不需登報,只需在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上刊發即可;境內自然 人辦理業務可現場委托,不需公證。

  《規范》還將一般登記業務辦理時限一并壓縮為自正式受理的10個工作日內,查封和異議登記明確為受理當日辦理。同時明確了補換證手續簡化、抵押權注銷登記單方申請等便民措施的辦理程序,減輕了權利人的負擔。

  ■小貼士

  繼承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

  選擇公證的:不動產登記申請人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登記部門按照原有相關規定辦理,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將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的不動產登記申請人作為綠色通道的服務對象之一,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選擇不公證的:不用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向檔案窗口申請查詢擬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產登記有關情況。不存在 不予登記情形的,申請人攜帶一次性告知單上的申請材料到登記部門申請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存在限制轉移情況的,進入繼 承材料查驗環節,查驗后,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以及查驗、詢問的情況,符合條件的進入受理、審核、公示、登記環節。

  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的區別

  北京在2015年11月9日實現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對新受理的不動產登記申請,將按不動產統一登記程序辦理;之前受理的各類房屋登記、土地登 記申請,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頒發舊版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來的房產證等證書持續有效,有效期一直到名下產業的權屬有變動為止。比如,您的房子現在賣了,買房人 拿到的就是新證;如果房子一直不賣,那您手里的房產證就一直有用,即所謂的“不變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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