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財政局獲悉,自2017年4月1日起,北京將取消2項政府性基金,調整1項政府性基金征收政策,取消或停征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降低多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上述政策預計在2017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26.6億元。
此次取消的政府性基金包括隨電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調整的政府性基金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在日前中央發文取消或停征的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中,涉及北京的有18項。對于這些收費,北京將全部取消或停征。
在此基礎上,為促進產業升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北京還將主動減免、降低多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對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實行減免政策,并降低特種設備檢驗費收費標準。
北京對改變國內藥品生產企業名稱、國內藥品生產企業內部改變藥品生產場地(門牌號變更)等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國產藥品補充申請常規項,免收藥品注冊費。對由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審批的第二類國產醫療器械產品延續注冊事項,免收延續注冊費。對國內藥品生產企業內部改變藥品生產場地(實際生產場地變更)、變更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或者容器、改變國內生產藥品的有效期等需要技術審評的國產藥品補充申請事項及國產藥品再注冊費給予50%的優惠。
另外,北京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8項特種設備檢驗費標準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