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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確定生態建設新體系

2008-10-17  來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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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晚,江西省南昌市市長胡憲主持召開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辦法(草案)》、《關于加快推進“一大四小”造林綠化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等。

   會議認為,對主城區劃定范圍禁止銷售、燃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重油、渣油、各種可燃廢物,直接燃用的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生物質燃料和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固硫蜂窩型煤、輕柴油、煤油等燃料,對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居民健康,推進“國家環保模范城”的創建,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會議要求,環保部門牽頭,工商、質監、經貿、商貿、執法、公安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抓好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監督管理,并對違規銷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

   會議指出,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是加快營造良好生態人居環境的根本保證,是建設“花園城市、綠色南昌”的迫切需要。會議明確,實施“一大四小”工程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明確主體、落實利益,政策扶持、多方籌資,義務植樹、專業造林的原則,以道路綠化、村莊綠化、城鎮綠化、河渠灘涂綠化、農田林網綠化等為載體,力爭用3—5年時間,使我市逐步建成中心城市生態綠化、近郊生態經濟產業和遠郊生態綠色屏障三個層次的生態建設新體系,全面提升南昌的生態品位。

   會議集中學習了《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會議強調,市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都應當嚴格按照省里文件的規定,要經過調查研究、專家論證、征求意見、部門協調、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和結果公開等程序,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還應當召開聽證會,以減少決策失誤、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更好地圍繞“抓效能、促項目、興發展”主線,推進“創業富民、創新發展”戰略的實施,實現南昌新一輪的又好又快發展。

   會議還聽取了市委農工部對全省農村垃圾處理現場會議精神及貫徹意見的匯報,并對《南昌市“市(縣)長手機、信箱”工作實施方案》等進行了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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