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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新娘已有3次婚姻 農村青年成離婚高危人群

日期:2016-07-07  來源:鳳凰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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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認識20天就結婚,一言不合就分手,為彩禮瘋狂騙婚,80后、90后農村青年離婚案件正逐年走高,成離婚高危人群。

80后、90后農村青年離婚案件正逐年走高

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2016年初春,面龐清瘦的農民李須來到河南省寧陵縣法院,遞上民事訴狀,希望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讓法官幫自己勸回遠在杭州的媳婦,一起好好過日子。

時光回到2011年元月,25歲的李須經媒人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大2歲的張燕。那時,離過婚的張燕帶著1歲多的女兒欣欣過日子。兩人第一次見面,感覺還不錯,不到20天就辦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 年,張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須的父母幫助照顧。張燕在外出打工的過程中,接觸的人越來越多,視野開始改變,漸漸嫌棄了老家農村的生活,跟掙不了大錢的李須 也起了嫌隙。2015年正月初六,張燕不辭而別,從此任憑丈夫如何勸說,甚至帶著欣欣找到杭州,她也無意回頭。最后,張燕偷偷從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妝,帶走 女兒。李須的婚姻名存實亡。

“如果她能回來,你還能和她共同生活嗎?”法官問。“如果她能回來,我們再生個孩子,我就不離婚了。”李須弱弱地表示。事與愿違。經法院通知,從杭州趕回來的張燕態度堅決:“我這次回來就是專門辦離婚的。”她衣著華麗、打扮入時,一切的一切,與李須看起來格格不入。

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今年3月22日,這對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縣鄉青年成為離婚高危人群

該案的審判員、寧陵縣法院家事法庭庭長衛鋒撫額苦笑:“這種事在農村越來越常見。一些青年農民工在外打工開了眼界,學城里人追求個性、時尚,婚姻的隨意性、脆弱性加劇,稍有坎坷便離婚。”

寧陵縣位于河南省東南部,是戰國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該縣法院根據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現實,把家事案件從民事案件中剝離出來,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專門審理離婚、“三養”(贍、撫、扶)、繼承、家暴、遺棄、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類案件。

寧 陵縣法院院長王宏偉介紹,隨著專案專辦,他們發現80后、90后農村青年離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農民工婚姻狀況堪憂。2013年至2015年,全縣法院 共審理離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別占當年審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縣鄉青年成為離婚高危人群,占 全部離婚案件的85%左右。

據統計分析,這些青年的離婚呈四化特點:

一是離婚主體女性化。起訴離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離婚事由多樣化。訴訟離婚必須具備法定事由。但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當事人起訴離婚事由隨意多樣,除傳統的經濟、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體相貌、子女老人、生活習慣等都能成為離婚理由。

三 是婚姻時間短暫化。“閃婚閃離”較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審理的離婚案件中,分別有13%和15%屬于此類現象。寧陵縣家事法庭今年審理了一個 閃離案件:河北省大名縣女子仝某與寧陵縣男子劉某在打工時相識,不久即確立戀愛關系,2015年1月按農村風俗舉辦婚禮,8月辦結婚登記手續,9月生一女 孩,12月仝某起訴離婚。

四是婚姻價值偏激化。一些當事人奉行“瀟灑婚姻”、“過不下去就離”的婚姻價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離婚的不乏其例。

性別失衡近半數男性要“光棍”

相較于第一代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受市場經濟和網絡影響大,對土地和鄉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們進入城市后,婚姻觀、家庭觀、生活觀發生偏離。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質需求引發離婚,直接推動離婚潮。

同 時,嚴重傾斜的出生性別比造成農村男青年婚配難,光棍危機顯現。據寧陵縣計生委的干部介紹,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農村選擇性別生育普遍,新 生兒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計算,出生性別比為186︰100。這就意味著縣鄉青年中超過46%的男性被擠壓出婚姻市場。寧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張 文禮告訴記者,去年春節他回農村老家,村里30歲左右的光棍漢幾十個。

這種情況不僅出現在寧陵縣。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4年末,中國內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萬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為136︰100,男女比例嚴重失衡。

一 女難求推高彩禮市場,由此造成鄉村買賣婚姻現象加劇。而農民工受地域遷徙阻隔等客觀因素影響,婚外性行為增多,家庭婚姻穩定性受到沖擊,社會不安定因素增 加。寧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來辦理離婚的女方大多比較強勢,因為在該縣,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據介紹,前些年結婚的女人,彩禮比較 低,大概在6000元至2萬元之間,現在彩禮起步價6.6萬元,最高達三四十萬元,即“一動(汽車)一不動(房子)”。這些花大價錢娶回的兒媳婦,婆家一般都高高供著,這也造成個別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棄現有婚姻另尋婚配。

記 者采訪時遇到正在法院起訴離婚的寧陵縣孔集鄉青年農民林一杰。他流著淚說,自己長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給自己相了個媳婦,2015年2月訂婚,今年1月結 婚。結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窩睡覺,不讓他碰,半個月后失蹤。至此,他已支付彩禮等各種費用16.7萬元。法官調查發現,林一杰失蹤的妻子年僅24歲,已經 有3次婚姻。根據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即使法院判離,林一杰也無法拿回全部彩禮。

河 南師范大學三農法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黃進才、河南領先心理咨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詢師楊智等人認為,傳統鄉村文明隨著多年的打工潮逐漸解體,與農民工“候 鳥”行為相匹配的新型鄉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農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難以回歸農村,他們利用春節等長假回家進行走馬燈式的相親,是這一尷尬境地的具體 表現,高離婚率則是后果。

專家建議,政府應對這些問題高度重視,相關職能部門應大力宣傳正確的婚戀觀,增強人們的家庭責任感,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事前學習戀愛、婚姻、家庭知識的機會。社會機構也應提供專業輔導和公益服務,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的婚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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