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男子在街頭賣臉引發了群眾圍觀。這位男子自稱姓秦,28歲,做過很多工作,但覺得打工沒面子,自己可能得了“打工恐懼癥”,遂決定創業。他覺得創業,就要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而自己的“賣臉”、“賣跪”,創意很好。不過他不是第一個賣臉的人,早在2003年就有一名男子賣過臉、賣過屁股。
男子街頭賣臉不稀奇 曾有人在中關村賣屁股
近日,有一男子在街頭賣臉引發了群眾圍觀。這位男子自稱姓秦,28歲,做過很多工作,但覺得打工沒面子,自己可能得了“打工恐懼癥”,遂決定創業。他覺得創業,就要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而自己的“賣臉”、“賣跪”,創意很好。不過他不是第一個賣臉的人,早在2003年就有一名男子賣過臉、賣過屁股。
據悉,日前,街頭上一男子在面前舉起了一塊“賣臉”的招牌。招牌上寫著:“三年前深圳街頭賣屁股,三年后遠赴京城再賣臉”,引來路人圍觀。男子說,所謂“賣臉”、“賣跪”,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10元錢,可以朝他臉上吐口水;出20元,可以讓他下跪磕頭一次;出100元,就可以抽他一耳光。吐口水和抽耳光的“消費”,只限定女士,而且抽耳光的力度不能超過3公斤。不過這樣的方式確定是要臉嗎?
現場雖然有人圍觀,但沒有一個人“消費”。圍觀者說,年輕人應該找份正式的工作做,靠這種賺錢方式,實在有損人格。也有圍觀的群眾說,男子難得有這樣的勇氣。還有圍觀的人表示,這種創意挺新鮮,但方式讓人難以接受。
該男子所穿背心后面還寫有“你可以當面吐口水,但不要在我背后吐口水”等字樣。男子說,他認為,顧客可以明白消費,但不要在背后侮辱他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