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王勇與伙計孫健私自灌裝銷售假名酒。昨日(20日)記者獲悉,兩人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據悉,王勇與孫健都是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初中文化。
檢方控稱,2010年至2011年間,王勇與其員工孫健在朝陽區垡頭橋陶莊路中宏基生活區等地,私自灌裝并銷售假冒長城干紅葡萄酒、Johnnie Walker黑牌威士忌等多種葡萄酒、洋酒共計獲利70余萬元。后王勇自首歸案,孫健被查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王勇、孫健無視國法,為牟取私利,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故提起公訴。但鑒于王勇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屬立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孫健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