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在海淀區中關村一大廈,成立“北京永達宏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先提貨后付款的方式騙取多家單位數十臺筆記本電腦,價值21萬余元。記者昨日獲悉,張學明等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到4年不等刑期。
據檢方指控,2010年6月,張學明、于昆、于海鋒為實施詐騙活動,在海淀區中關村一大廈成立“北京永達宏業科技有限公司”。由張學明負責銷售,于海鋒負責實際聯系貨源,張寶江對外聯絡,于昆提供公司啟動資金。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29日間,四人以先提貨后付款的方式,騙取多家被害單位數十臺筆記本電腦,轉賣后均分得贓款。海淀法院認為,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宣判后,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