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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定兩層以上農舍禁裝防護欄

2011-11-2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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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結合部消防標準出臺 村莊道路不宜窄于4米

    記者昨天(24日)獲悉,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出臺《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治理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其中規定兩層以上農舍窗戶不得設置防護欄。這是本市首部針對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治理的標準。

  建筑密集區應設防火隔離帶

    《標準》要求,耐火等級較高的建筑密集區,占地面積不應超過5000平方米,超過時,應在密集區內設置寬度不小于6米的防火隔離帶;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密集區,占地面積不應超過3000平方米,超過時,應設置寬度不少于10米的防火隔離帶。

    此外,村莊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通行需要,車道的凈寬、凈空高度均不宜小于4米,并能滿足消防車輛的轉彎半徑,承受消防車的壓力。消防車道應保持暢通,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嚴禁設置隔離樁、欄桿等障礙設施,不得堆放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

    單層面積超200平方米樓層須設疏散樓梯

    吸取大興火災被困人員無法從裝有防護欄的窗口逃生的教訓,《標準》要求用于出租、生產、經營的房屋及村民農舍兩層及兩層以上的建筑嚴禁在門窗設置防護欄、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另外,《標準》還對出租房屋進行了嚴格規范:安全出口和室內、外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安全出口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用于出租的房屋的疏散樓梯嚴禁設置在封閉天井內;房屋單層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或單層居住人數超過30人的,每個樓層應當至少設有兩部疏散樓梯,并應分散布置,直通室外;出租房間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員達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明確專門的管理人員,設置監控、滅火等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通道。

    房屋禁止住宿、生產“混搭”

    針對城鄉結合部的特點,《標準》嚴禁住宿場所與生產、經營、存儲場所合用;嚴禁使用超量罐裝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隨意傾倒殘液和私自灌氣;燃放煙花爆竹、吸煙、動用明火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地。《標準》還對柴草等可燃物堆垛設置了量化要求:柴草垛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保持在10米到15米以上;與變配電站、鐵路、架空電力線路等場所的防火間距應保持在20米到30米以上,且不得設置在電氣線路下方;較大堆垛宜設置在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或村莊邊緣,最好設置在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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