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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查處6起掛牌督辦土地違法案件

2011-11-30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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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9日發布,為嚴肅查處國土資源部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曾于7月20日公開掛牌督辦6起重大典型案件,目前已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馬永劍非法占用通州區宋莊鎮尹各莊村集體土地案,已責令馬永劍退還非法占用的34.39畝土地,限期15日內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現馬永劍在尹各莊村非法占地建設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已全部復耕。由于馬永劍已涉嫌破壞農用地罪,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通州分局已將該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建議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北京三元綠化工程公司非法出租土地建設汽車4S店案,已責令三元綠化公司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現全部違法所得已經沒收,三元綠化公司已就收回土地使用權問題訴至朝陽區人民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大興區北臧村鎮巴園子村委會非法占地建設樓房案,已責令巴園子村委會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目前,巴園子村委會已組織拆除了其中2棟樓房,但未拆除房屋地基,另外2棟樓房尚未拆除。現該案正處于法定行政復議、訴訟期限內。如法定期滿,違法當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復議訴訟,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大興分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懷柔區懷柔鎮興隆莊村委會違法占地案,已責令當事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并按每平方米30元的高限罰款處罰。目前,20.1畝耕地上的5棟住宅已全部拆除并復耕,非耕地上所建的58棟尚未拆除。現該案正處于法定行政復議、訴訟期限內。如法定期滿,違法當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復議訴訟,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按照“雙處理”原則,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已將此案移送懷柔區監察局,建議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孔凡順非法占用平谷區馬昌營鎮薄各莊村集體土地建設停車場案,立案查辦期間,違法當事人已自行拆除全部地上非法建設的建筑物,并已全部復耕。

    延慶縣張山營鎮上郝莊村委會非法占地建設住宅案,已沒收違法占用的75752.61平方米上土地上新建的51棟樓房,并處以227萬元罰款。目前,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分局已向延慶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已將該案移送延慶縣監察局、延慶公安分局建議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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