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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間”24歲“媽咪”介紹賣淫獲刑4年

2011-12-2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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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僅24歲的孫立霞,在“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任副總經理期間,多次介紹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昨日記者獲悉,朝陽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孫立霞有期徒刑4年。

    “天上人間”歌舞廳曾被視為北京最頂級的夜總會。2008年3月,孫立霞應聘到“天上人間”工作,2009年初被任命為營業部副總經理,化名孫閱庭,職責是為客人預訂包房、介紹陪侍小姐與客人喝酒、唱歌。

    檢方指控,2009年11月的一天,孫立霞曾介紹王某賣淫。據王某稱,那天她陪客人喝酒、唱歌到凌晨2點多。客人離開時,孫閱庭讓她陪客人一起離開,并交代她“照顧好客人”。于是,王某到了客人位于朝陽區新光天地附近的一個小區家中,與客人陳某發生了性關系。事后,陳某給了王某3000元現金,孫閱庭從中抽成1000元。

    另據檢方指控,2010年4月,孫立霞分別以5000元、3000元的價格介紹24歲的單某在長沙賓館、香江戴斯酒店賣淫,從中獲利3000元。2010年3月,孫立霞又以5000元的價格介紹29歲的錢某與他人在錢某家中賣淫,并從中獲利2500元。

    庭審中,孫立霞拒絕承認公訴機關的指控。她表示,自己并未介紹賣淫,只是介紹雙方交男女朋友。孫立霞的辯護人則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缺乏具體的交易時間、地點,且沒有嫖娼男子的證言佐證。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此建議法庭宣告孫立霞無罪。

    法院認為,鑒于在案多名證人的指證,以及孫立霞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足以證明孫立霞介紹賣淫的性質。故認定孫立霞犯介紹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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