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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李陽名義辦信用卡 “瘋狂英語”總監(jiān)獲刑兩年半

2012-01-06  來源:新華網(wǎng)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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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瘋狂英語”總監(jiān)張宇兩年間冒充李陽身份辦理6張信用卡,欠款近48萬元,記者5日從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獲悉,該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張宇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款8萬元。

    據(jù)海淀區(qū)法院介紹,2007年3月,張宇應聘到李陽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愛國者理想飛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該公司事業(yè)部總監(jiān)。“我在銀行有不良記錄,所以不能辦理信用卡。在工作過程中接觸到了李陽的身份證,我就想可以冒用他的名義辦理信用卡。”張宇供述稱。有了這個念頭,張宇就偷偷留存了李陽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偽造了李陽的收入證明、房產(chǎn)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證件。

    2008年至2010年間,張宇使用上述證件,以李陽的名義向6家銀行申領了信用卡。“我辦信用卡本來是想套現(xiàn)后做生意,但是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項目,錢都用于日常開銷了。”張宇在法庭上說,“每期賬單都按時還款,有些卡只還最低還款額,有些卡以支付手續(xù)費的方式讓別人給還清了,再刷出來。”

    2011年3月25日,張宇事發(fā)被抓獲,其銀行信用卡欠款已近48萬元。2011年6月8日,張宇在家屬幫助下償還了部分欠款共計8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盡管被告人張宇冒充李陽身份,辦理了多張信用卡透支消費,但在案發(fā)之前始終對上述信用卡予以還款,現(xiàn)有證據(jù)很難證明張宇具有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的犯罪故意,其行為不宜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而符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構(gòu)成要件。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宇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其行為已構(gòu)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鑒于本案中部分銀行的欠款已經(jīng)還清,且張宇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法院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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