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就診一次性開藥期限短,增加了看病次數、門診數量和就醫成本。徐定茂、王春元委員不約而同地建議,適當延長醫保就診一次性開藥期限,增加靈活性,為患者提供方便。
醫保規定,急性病患者可開3天藥,慢性病患者開7天藥,行動不便者開15天藥,退休人員患有慢性病的最多開1個月的藥。目的是控制醫保基金的總額上限,避免濫開藥和惡意騙保。
“患者看病就醫,根本不可能把時間控制得嚴絲合縫,出差、節假日醫院停診怎么辦?尤其對于老年人來講,真是太不方便了。”徐定茂建議,修改、調整醫生的開藥權限,把可提前3天改為可提前一周。為防止惡意大量開藥,可實行年度藥品總量控制,如超出可鎖定。
王春元委員與徐定茂委員的想法不謀而合。王春元調查后發現,這項規定也增加了看病次數、門診數量和就醫成本。
王春元建議,對慢性病患者適當延長一次性開藥期限。根據具體病癥和特定患者人群,應分別設定更加合理的用藥時間,特別是對于一些老年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服用的藥品應延長開藥期限。很多患者是因社區基本用藥不能滿足需求才到二、三級醫院拿藥,因此應適度擴大社區基本藥品范圍,尤其是慢性病藥品種類。趕上大的節假日,醫院要休息,患者用藥可能會出現斷檔,有的只能去急診,非常不便。為此,王春元建議開全日制門診,不讓患者用藥出現斷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