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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失竊案開庭審理 嫌犯石柏魁承認實施盜竊

2012-02-18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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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法庭上。

    當日,備受關注的故宮失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庭審中承認了盜竊事實,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判處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

    備受關注的故宮失竊案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庭審中承認了盜竊事實,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判處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來到故宮博物院內,后潛入齋宮,竊得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展出的《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金嵌鉆石手袋、金鏨花嵌鉆石化妝盒等共計9件展品。在逃跑過程中,石柏魁先后將所竊5件展品遺落或丟棄在故宮后宮圍墻東北角等處。次日,石柏魁因銷贓未果,將剩余4件展品丟棄在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西側的垃圾桶內等處。上述被盜9件物品經核實,香港兩依藏博物館投保金額共計41萬元,至今仍未找到的3件被盜物品投保金額共計15萬元。

    據石柏魁當庭供述,2011年5月8日下午,他來到齋宮誠肅殿,恰逢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布展。隨后,石柏魁躲在展廳與西配房的夾道里一直到天黑,順利避開了清園的工作人員后,他破壞了展廳的警報系統,從齋宮后面破窗進入展廳,實施盜竊。 

    當公訴人訊問石柏魁何時產生盜竊念頭時,石柏魁表示因為“當時下雨沒走了”,臨時起意實施盜竊;而公訴人則指出,石柏魁此前多次供述其去故宮前已有盜竊想法。對于破壞展廳警報系統的舉動,石柏魁則表示,當時他躲在齋宮附近的一個小屋里,聽到有機器嗡嗡作響,他出于好奇把配電室的閘門關掉了,但并不知道拉閘就能夠破壞展廳的報警系統,而公訴人對此說法并不認可。

    庭審中,公訴方出示證據證明被盜的9件展品購入價格為165萬元,認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實施盜竊犯罪,還有多次其他盜竊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間對石柏魁進行量刑。 

    此案并未當庭宣判,法院將對此案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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