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噸鉻渣非法傾倒,導致幾十頭牲畜死亡、4萬立方米水體污染,一直備受關注的云南省曲靖市鉻渣污染事件查處工作有了新進展。
記者5月15日從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吳興懷、劉興水和王平昆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各處罰金5萬元;左祥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袁科、代木常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并處罰金3萬元;湯再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并處罰金3萬元。
據悉,5月9日開始,麒麟區人民法院分別向吳興懷等7名被告人進行宣判。法院同時判決公安機關扣押被告人王平昆的違法所得款4000元、被告人袁科的違法所得款1萬元,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