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部指定監護人工作指南昨天(24日)在北新橋街道辦事處出爐。
據東城法院民二庭巡回法官楊文起介紹,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逐漸增強,居民到社區居委會申請指定監護人的情況越來越多。然而,我國法律法規對社區居委會指定監護人的程序未做詳細規定,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又多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擔心承擔法律風險,使社區居委會不能充分發揮此項職能。
作為法院派駐社區基層的法官,楊文起與北新橋街道辦事處司法所經過近一年的時間調研論證,邀請部分律師及法官共同起草制定了《北新橋街道社區居委會指定監護人工作程序(試行)》。為配合該《工作程序》的順利實施,楊文起又起草了操作問答指南,并與北新橋司法所設計了相關文書樣式,搜集相關法律規定,集結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