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密間因投資做生意產生恩怨后,秦某涉嫌向雷某敲詐400萬元。記者昨天(29日)獲悉,秦某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
秦某看到雷某做投資生意掙錢快,便請她幫自己掙錢。她把房子抵押借款后,給了雷某20余萬元,雷某掙到錢后給秦某還了房子抵押款,并陸續給她零花錢。此后,秦某又要求雷某為她換一套新房,雷某答應下來,但一直未兌現,秦某于是與雷某翻了臉。檢方指控,去年1月至2月,秦某威脅雷某如不給更多錢,她就去雷某丈夫的單位鬧事,并去法院告發雷某非法集資,還揚言要揭發雷某的個人隱私。雷某害怕,便分兩次向秦某賬戶匯入100萬元。去年8月,秦某再次索要300萬元,雷某無奈報警,秦某被抓獲。檢方認為,秦某已涉嫌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鑒于她部分犯罪行為未遂,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院將擇日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