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條例擬進今年立法計劃
市人大創新立法程序率先探索立法前調研
一寫字樓內?,員工在“吸煙有害”公益廣告牌前抽煙。
回顧即將結束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工作,其在立法工作鏈條上的三大突破點值得總結:即在全國率先探索實施法規預案研究、立項論證、立法后評估,這三項程序形成了北京市人大立法程序新機制。作為法規預案研究的案例,《北京市控煙條例》擬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
1
立法前調研為立法復雜性破題
對一些敏感問題(如控煙、噪音污染等),先不說納不納入立法計劃,先搞立法研究,委托給專家先行調研、論證其可行性。
何為預案研究?“以控煙為例,似乎有必要立法,代表也經常提出一些立法建議,但是立了之后能否執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劉維林說。
什么樣的項目能納入法規預案研究范圍?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張引進一步解釋,安排法規預案研究,主要考慮首都地方立法具有其特殊性,對一些百姓關注,有立法必要性,但又存在立法難度的重要問題,常委會在未將其納入立法計劃之前,先委托一些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專家進行研究論證,充分發揮研究機構的智力優勢,在此基礎上起草法規草案,再提請主任會議決定是否納入立法計劃。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即在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的呼吁下,作為北京市首個法規預案研究項目被確定下來。成為市人大常委會首個進行法規預案研究的條例。
同時,在2011年北京市“兩會”上,提交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建議的市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松年,就成為該預案研究的被委托人。
應松年在該建議中提出,應將控煙上升到法律層面,通過明確責任主體、明確控煙領域,為控煙提供切實有效的法律保障,維護非吸煙者的合法權益,在結合北京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實現控煙。
2
智囊團起草避免立法部門化
“預案研究,對保障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防止‘部門立法’有很大好處。”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也表示。
在吸收了項目組的意見和建議后,《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專家建議稿)于2012年3月底正式對外公布并征求意見。
擬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醫療機構和教育機構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場等室外區域應當劃定吸煙區,吸煙區外禁止吸煙。公民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或將面臨50元至200元的罰款。此外,專家稿還建議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當天停止售煙一天。
專家稿一面世,便引發了巨大反響。征求意見期間,有人根據自己“被吸煙”經歷支持控煙,也有人質疑條款嚴苛難以執行。市人大法制辦表示,吸收各方意見修改后的專家建議稿將成為控煙條例的基礎性文本,交給相關部門。
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五年來共完成了控煙條例、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條例和養犬管理規定(修訂)等四項法規預案研究,現已完成了報告和專家建議稿,擬全部列入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其中,控煙條例有望排入今年的立項論證計劃。
張引表示,法規預案研究是立法機制的一個非常有意義的探索。同時,張引稱,采取這種方式會對立法質量打下很牢固的基礎,同時避免了立法部門化,通過專家學者、項目組、多方單位都進來,在這個機制下部門利益得到最大的壓縮。更好地規范政府權力的運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3
立法后評估為法規實施修訂方向
法律制定頒布后,實施效果如何?也是本市立法機關需要“操心”的重要事項。幾年來,常委會先后對養犬管理規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實施動物防疫法辦法、學前教育條例等法規開展立法后評估。
“立法后評估”是市人大常委會開創的一項新的工作機制,形式比較靈活,既可由立法機構委托第三方單位開展獨立調研,形成獨立的評估報告,也可與立法機構及其部門共同開展調研工作。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負責人介紹,立法后評估的標準大致可以分為四類:考察法規在制定后是否達到立法預期的效果、從法規實施情況總結立法的有益經驗、評估法規與形勢發展是否相適應、對法規規定的一些制度或者執法行為進行成本分析評估。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與百姓最貼近,立法時矛盾也最多。這部法規2003年出臺,2009年,這一規定成為第一部單項法規立法后評估項目。時任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辦副主任潘愛兵介紹說,評估發現,盡管新規實施后全市登記犬只數量每年遞增10萬只,可還是有大量犬只隱匿未登記,尤其農村地區登記率很低。此外,相當一部分養犬人存在遛犬不系鏈、不清理犬糞便等陋習,養犬人與不養犬人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評估小組提出,在基層建立健全包括街道辦、社區民警、居委會、物業等在內三級養犬管理工作監管網絡,逐步形成居委會監督檢查、社區服務站具體指導、養犬自律會引導養犬人的“三位一體”社區養犬管理和服務工作模式。
目前,養犬管理規定已完成法規預案研究,計劃由本屆人大常委會進行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