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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查獲28家非法出售偷拍竊聽器材公司

2013-09-07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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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扣3600多件 發現大量間諜器材被外國人買走

 

    在ATM機上取款,手指上方有一只小小的“眼睛”正在盯著你的一舉一動;青春少女裙裝上街,坐地鐵時裙底伸過來一只裝著探頭的腳面;和家人出游住旅店,電視機上、插座上,一只紅燈正對準了床鋪……那些可以隱藏在任何位置、偽裝成任何形狀的竊聽器、偷拍機對公民的隱私產生了巨大危害。今天(6日)上午,市公安局宣布,警方于9月4日查獲了28家非法出售竊聽竊照器材的公司,抓獲53名嫌疑人,并查扣了29種、3600多件器材。

    買偷拍設備為行賄留一手

    “在我們的偵查中還發現,有大量竊聽竊照器材是被外國人買走的,現在這些線索我們還在繼續偵查。”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長姜良棟說。據介紹,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北京警方針對全市有可能出售竊聽器、偷拍器的場所進行了細致摸排。在前期工作中,警方在海淀中關村和昌平多個電子賣場里發現了違法銷售情況。這些器材體積小巧,經過偽裝,一般人根本難以發現。經縝密偵查,警方掌握了全市多個涉嫌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器材的公司。

    9月4日,北京警方統一行動,在昌平、中關村、亦莊開發區同時行動,抓獲53名嫌疑人,扣押了大量器材。經國家安全部門鑒定,這些器材均具備偽裝、隱蔽竊聽竊照功能,屬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面對警方的審查,不少商家大呼后悔:“早知道這么嚴重,我肯定不會賣!”

    在問到這些器材的用途時,有嫌疑人直言:“比如我要承包一個工程,給領導送錢去了,肯定就得錄下來。萬一工程沒包給我,他又不承認我送錢的事,那怎么辦?我總得留個證據啊。”

    姜良棟副局長說,通過前期的偵查,警方發現,購買竊聽竊照器材的人或是夫妻之間、員工與單位之間發生矛盾糾紛,或是公民要參加某項考試,或是討債公司“工作需要”。

“間諜器材”有明確標準

    目前,警方正在對所有嫌疑人抓緊審查,證據確鑿的將以涉嫌“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器材罪”予以刑事拘留。記者了解到,竊聽竊照器材往往被偽裝在鋼筆、手表、紐扣等各種小型器物上,有的甚至安裝在領帶上,讓人防不勝防。市公安局法制辦副主任徐學義說,根據法律規定,所謂“間諜器材”,有著明確的標準,包括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用于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以及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此次遭受打擊的主要是銷售環節。警方表示,經過長期的調查,目前對于該類器材的生產源頭也已經有了線索。姜良棟副局長說,“一塊裝有竊聽竊照設備的手表,售價是正常手表的好幾倍。”商家銷售這些器材,目的就是獲得利潤,但在客觀上,給公民的個人隱私甚至是國家安全都帶來了嚴重威脅,容易引發各種犯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

    徐學義表示,即便是公安機關在使用這些設備進行偵查時,也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必須按照合法程序進行審批,只有履行過嚴格的法律手續,所取得的資料才能用作法庭證據。

    非法使用也將依法打擊

    京倫律師事務所那海濤律師認為,偷拍設備對于公民隱私、商業機密的侵犯非常直接,危害性也越來越大。

    偷拍偷錄的東西能否在法庭上成為有效的證據?那律師直言,如果嚴格地按照法律規定,任何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但是從司法實踐上看,刑事和民事案件還是有細微差別。“在刑事案件上,法庭對于證據的來源極其認真,必須要排除掉所有違法可能。而在民事上,對于證據的要求并不像刑事案那么嚴格,有些案件中可能不會太細致的排除。這也導致了一些公民,特別是在離婚案等‘家事’上,可能會使用這樣的手段。”

    刑法中對于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器材也有明確規定。其中規定,行為人實施了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為,同時必須造成嚴重后果。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按刑法處理。

    北京警方上午明確表示,對于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器材的,將依法予以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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