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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一副主任受賄遭行賄者偷拍舉報獲刑10年

2014-02-22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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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賄者為了從工程單位主管基建的領導手中再拿項目,向領導行賄并錄像取證,在后續項目中自己并未因此占到便宜后,將領導舉報。昨天,記者獲悉,中科院空間科學與應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許安因在單位社會采購過程中受賄10萬元,被市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案發

  持受賄錄像行賄者舉報

  2013年6月4日,一封實名“舉報信”被送到檢察機關。舉報人為北京藍泰時代系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泰公司)的劉某,藍泰公司主要 是銷售、安裝中央空調以及提供售后服務。劉某是該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是他的妻子。被舉報人是時任中科院空間科學與應用研究中心副主任許安。

  舉報人劉某稱,許安于2009年12月,在協助管理空間中心科研綜合樓(以下簡稱九章大廈)地下食堂空調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過程中,收了自己給予的10萬元。除舉報信外,劉某還向檢察機關提供了許安受賄的錄像、取款憑證及對話文字整理等內容。

□判決

  主動退贓款從輕判十年

  經檢察機關調查,認定許安涉嫌受賄,2013年10月24日將其羈押,同年11月8日逮捕。檢方指控,許安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劉某給予的10萬元,案發后許安親屬已向檢方退賠10萬元。

  對于檢方指控,許安對主要事實無異議,但其稱并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許安的律師表示,許安表現一貫良好,能夠如實供述,其親屬已代為退賠全部贓款,請求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安收受他人賄賂,為藍泰公司承攬工程謀利,并收好處費的事實,已被在案證據證實。可以并認定其構成受賄罪,鑒于他如實供述并退繳贓款,而且一貫表現良好,因此法院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行賄者說

  主管領導以工程為名索賄

  劉某稱,2008年初,藍泰公司中標了九章大廈的空調工程,合同標的是800萬元左右,項目于2009年7月完工。同年8、9月間,九章大廈地下室改造成食堂,藍泰公司再次提供了空調工程設計及報價,此時的負責人已改為時任中心主任助理許安負責。

  劉某稱,報價方案共計約89萬,他直接找到許安商量,對方向他提出要10%的好處費,并要求湊個整數。劉某就提出一次性給10萬,許安答應了。劉某說,隨后許安方面又將報價方案降到了85萬,但10萬元的好處費仍然沒變,雙方也均未提出異議。

  行賄前購買偷拍設備留證

  劉某說,在雙方準備簽補充協議前,自己在中關村買了攝像筆后,來到許安辦公室。2009年12月8日,“當天上午,我帶著攝像筆來到了許安辦公室,跟許安談了支付10萬元錢的方式”,劉某說,許安向他提供了一個叫胡某的人的電話,讓他把錢給這個人。

  兩天后,劉某把錢取出后,按照許安的要求聯系了胡某,在金源購物中心一層金鼎軒把10萬元交給了胡某,而這段過程,劉某也有錄像記錄。劉某稱, 這10萬元是許安依仗自己負責基建工作的權力向他索要的,地下食堂改造項目只有85萬元,不可能主動拿出10%這么大的數額給許安,更何況是10萬元的整 數。

  后續利益未得滿足才舉報

  劉某說,他之所以同意許安索要的好處費,首先是希望其不要在工程上為難自己的公司,順利承包并完成項目。其二,許安主管該單位基建工程,自己也想和他搞好關系,以后有項目能得利。

  但是,2012年時,許安任職的空間中心院又有一個350萬的空調項目,并沒有通知劉某的藍泰公司,項目由其他公司中標。2012年7月份左 右,劉某找到許安,讓許安把10萬元錢退給其。許安當時不承認收過錢,其就把錄像給了許安,后向中科院紀委和檢察機關進行了舉報。

受賄者說

  行賄者多次誘惑才動歪心

  與劉某索賄的說法不同,許安稱,2009年,他擔任園區建設辦公室主任,協助管理基建工作。同年10月,九章大廈地下室改造要安裝空調,由于劉某此前承攬過整座大廈的空調工程,質量不錯,資財處等部門建議讓劉某繼續承攬這個工程。

  “因為這個工程算是九章大廈主體空調工程的延伸,所以沒有經過單獨的招標,我請示領導后確定了由藍泰公司繼續承攬這個項目,并讓藍泰公司提供方案”,許安說。

  方案經過資財處和辦公室的審核,報價從89萬元降到了85萬元。

  許安說,在項目審批過程中,劉某經常給他打電話表示感謝,并要給他送禮,希望照顧藍泰公司參與空間中心某基地的項目。“劉某跟我說,無論九章大 廈地下食堂改造的工程最后商定多少錢,都拿出10萬元對我表示感謝”,許安說,當時他嘴上說不同意,但在劉某不斷勸說下,還是動心了。

  找同事幫忙取回受賄贓款

  許安稱,由于自己是第一次辦這種事,對于怎么將這筆錢拿到手,他也沒有經驗,并為此費了半天心思。

  首先,許安找到同事劉某某,要他幫忙找一名社會人員,以幫他拿東西的方式去找劉某拿錢。

  “我記不清,我有沒有告訴劉某某拿的是錢了”,許安說,后劉某某聯系了一個叫胡某的人幫忙。

  2009年12月8日,九章大廈地下室改造項目的價格確定后,許安將劉某約到辦公室,告知對方稱已經順利承攬食堂工程。但是,面對劉某透露想要參與懷柔基地工程的問題,許安說,他明確告訴了劉某,原則上不希望九章大廈的工程隊參加。

  2009年12月10日,劉某致電許安,稱10萬塊錢已經準備好,并向許安確認是否可以將錢交給胡某。許安表示同意。

  兩天過后,許安同事劉某某將一個紙袋拿到了許安辦公室,里面全是錢。許安將這些錢一部分放到辦公室的抽屜里,一部分放在身上,用于其個人消費。

  行賄者持錄像要挾要工程

  許安找人幫忙收錢的過程給自己帶來了麻煩。據取錢的胡某和許安同事劉某某的證言,這兩名經手人都知道袋子里面放的是錢。但是,讓人知道還不是最主要的,讓許安最害怕的還是他此后收到的一個U盤。

  許安說,2012年10月份左右,劉某讓他的司機給自己送來一個信封,信封里裝著一個U盤,里面是他收錢的證據。

  “我在電腦上播放了一個開頭就已知是什么事情了”,許安說,此后劉某打電話約他出去吃飯。在吃飯的過程中,劉某再次表示要參與懷柔基地的工程。

  “我跟劉某說讓他直接找負責的經理龍某”,許安說,但劉某要求他向龍經理打招呼,他最終也沒有向龍經理打招呼。2013年4月份左右,懷柔基地空調項目基本確定,與劉某的報價相差甚遠。劉某就給許安打電話,說要向紀委舉報其收受錢款的事。

  ■幕后故事

  夜總會吸毒女成副主任女友

  據了解,現年56歲的許安還有個在夜總會上班并曾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女友高某。

  高某說,在與許安交往中,從2005年到2008年期間,許安不僅給她買東西還給她現金,有時自己去夜總會上班掙錢。2008年她因吸毒被強制戒毒一年,2009年后,收入來源基本沒變。

  從2010年起,高某搬進了許安提供的朝陽區安定門外某小區的住宅,許安將其3張工資卡交給自己。高某稱,許每月工資總計約15000元左右, 都由其自由支配。如果還需要花錢,她會向許安要。此外,許安還給她買過3萬多的貂皮大衣,并部分出資給她買了一輛馬自達3型轎車。另外自己整容、購買奢侈 品包、衣服等,許安有時也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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