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法規標準 > 正文

北京一企業擅自拆除“侵華日軍飛機掩體”被罰50萬元 原址尚未修復

2015-04-22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字體: ]

 北京市海淀區文化委員會21日通報證實,北京青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去年中旬因擅自拆除區內一處“侵華日軍飛機掩體遺址”(俗稱飛機窩),被處以50萬元行政罰款。

    海淀區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除罰款外,區文委還責令青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在專業部門指導下修復文物。但據記者現場了解,目前青遠公司并未按要求修復,遺址附近雜草叢生,依舊荒蕪。

    據悉,被擅自拆除的飛機窩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鎮玉泉村小屯自然村,屬不可移動文物。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一旦建筑物或遺址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未經許可包括所有者在內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變動、修改。

    然而,2014年6月16日至6月22日,青遠公司未經許可,擅自組織力量對所征用地塊內數戶民房進行拆除,在清理建筑垃圾過程中,將侵華日軍飛機掩體遺址一并拆除清運。

    在接到群眾舉報后,海淀區文委經過立案調查,對清遠公司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海淀區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有最新進展將及時通報。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