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是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最具創新和爭議的一種交易模式,通過網絡眾籌項目近年來日趨火熱,可監管上至今仍是空白。8月20日,海淀法院審理了 首例股權眾籌案,委托方因開店需要,向“人人投”平臺提出融資要求,可最終雙方不歡而散,互指對方違約,索要賠償。
原告飛度公司稱,其運營著“人人投”股權眾籌平臺,能夠為項目方展示融資項目、發布融資需求,實現互聯網便捷融資、投資、管理的目標。今年 1月21日,飛度公司與被告諾米多公司簽訂《委托融資服務協議》,融資金額為88萬元,經飛度公司運作融資成功。但在融資成功后,經飛度公司多方核實,發 現諾米多公司提供的項目所涉房屋性質、物業費均與實際情況不符,多次協商后,諾米多公司仍拒絕提供房屋真實產權信息。為避免飛度公司平臺投資人投資風險增 大,飛度公司依據《委托融資服務協議》,于4月14日解除了與諾米多公司的協議,并要求諾米多公司支付居間費用、違約金等共計10.7萬余元。
諾米多公司不認可飛度公司的訴訟請求,并提出反訴。諾米多公司代理人提出,“人人投”平臺發布融資信息后,由投資人進行認購,融資成功,并 且諾米多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合伙協議,最終設立合伙企業后,才能向飛度公司支付融資總額5%的居間費。可是,本案中雙方簽訂《委托融資服務協議》后,諾米多 公司按照協議約定,進行項目選址和裝修工作,準備在4月15日開一家排骨店并正式營業,然而,飛度公司拒絕支付融資款,在諾米多公司的一再催促下,飛度公 司突然提出諾米多公司所租房屋存在違建、沒有房產證和租金過高等問題,并在諾米多公司作出充分解釋說明后,仍擅自在股東QQ群里發布質疑信息,致使開店計 劃泡湯。
諾米多公司還稱,事后,其才知悉合伙企業法規定有限合伙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本案已有87位合伙人,且飛度公司公開融資未取得銀行批準,其融資行為違法。據此,諾米多公司要求飛度公司返還預先充值款17.6萬元,并賠償5萬元損失。
飛度公司表示,融資已經成功,是因為諾米多公司嚴重違約,才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眾所周知,開實體店鋪,最重要、最核心、最關鍵的環節就是 租賃房屋,而諾米多公司恰恰是在這個最重要的問題上提供不實信息,導致項目存在重大法律風險而不得不解除。”飛度公司代理人表示,諾米多公司提供的《房屋 租賃合同》顯示房屋為金寶街“平房”,年租金73萬余元,但飛度公司派員實地考察,發現涉案房屋為三層樓房,二、三層明顯為加建,存在違建拆除的可能性, 另外,租金也明顯高于同地段房屋。而且,飛度公司多次要求被告提供房屋產權證明,但諾米多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為保證出資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出資風險 擴大,飛度公司才拒絕支付融資款。
對于投資人人數超過50人的說法,飛度公司稱,股權眾籌行業作為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很多模式和流程都是摸著石頭過河,遇到問題,完全可以合法合規地解決。即使投資人數超過50人,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內,也完全可以設計不同的方案予以圓滿解決。
飛度公司還找來多名投資人作證,證明諾米多公司隱瞞房產證明等事項。
諾米多公司則指出,證人在“人人投”平臺有其他投資項目,和飛度公司有利益關系,因此證言不能采信。其代理人還解釋說,根據涉案房屋前手的 工商營業執照顯示,確實為“平房”,這表明該房屋作為經營用房的合法性得到了工商部門的確認,不是違建;諾米多公司也曾多次要求出租方田某出示房產證,但 田某表示其只是從房屋的真正業主處承租而來,而她與業主的大出租合同因涉及商業秘密不能出示給諾米多公司或其他人;至于租金問題,諾米多公司認為,租金水 平受地理位置、商業環境、人流多少、底商等因素的綜合影響,雖然田某提出73萬元的承租價,但諾米多公司考察了金寶街的租金水準后,認為還是能實現每月約 5萬元的盈利。因此,飛度公司指稱的“三大違約理由”不能成立。
雙方均拒絕調解。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