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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產法院受理“中國好聲音”版權案

2016-06-26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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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國好聲音”版權糾紛備受關注。6月23日,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賠5.1億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6月7日,唐德公司向北京知產法院提交訴前保全申請。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立 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 稱及相關注冊商標,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節 目名稱。

    根據法律規定,訴前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該解除保全。

    6月23日,唐德公司以兩被告侵犯其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唐德公司訴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 下,擅自宣傳、推廣和制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燦星公司還在微信公眾號上以“中國好聲音”宣傳、推廣并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侵權標識;世紀 麗亮公司進行了上述節目的推廣,并負責組織了全國校園海選。

    唐德公司認為,直到起訴之日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的侵權行為仍在持續。為此,唐德公司請求法院判決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 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停 止使用相關商標標識,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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