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以外,實踐中,家事審判工作的難點之一就是雙方的情感對立。當事人在失敗的婚姻中產生的心理失衡和受到的傷害,給案結事了帶來難度。”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金山說。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7日發布,為解決傳統家事審判方式單一、手 段有限等現實難題,二中院與北京市民政局、市婦聯等部門聯合,引入社會力量,在今后的家事審判中借助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律師以及“百姓評理團”等專 業人員的優勢,在訴訟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參與部分家事案件審理。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長左峰介紹,今后,法院在審理涉家事 案件之前,由心理咨詢師對可能存在鬧訪風險的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案件審理中,對事實爭議較大等案件引進“百姓評理團”,即選取7名至9名社區工作者、心 理咨詢師、人民調解員等,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參與庭審旁聽,并對爭議事實發表意見,作為法官判案參考。
作為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家事審判改革因為與百姓生活密切相 關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朱春濤表示,近年來,北京全市法院系統家事案件數量保持在每年4萬件左右,在民事案件中占比較高。在 此類案件中,雙方當事人情緒對立較強,容易引發極端事件。因此,司法實踐對家事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房山區人民法院均設有專門的家事法庭。一些法院還通過區分婚姻危機與婚姻死亡等細節進行人性化調解、判案,充分保障當事人權益,不斷推動家庭、社會的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