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被告人李寶俊(前)被法警推入法庭。
當日,備受關(guān)注的李寶俊私挖地下室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李寶俊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兩名被告人盧祖富、李海輪一同獲刑。
8月19日,被告人李寶俊(前左)、盧祖富(前中)和李海輪(前右)在法庭上。
當日,備受關(guān)注的李寶俊私挖地下室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李寶俊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兩名被告人盧祖富、李海輪一同獲刑。
8月19日,法官(中)在法庭上宣讀判決書。
當日,備受關(guān)注的李寶俊私挖地下室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李寶俊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兩名被告人盧祖富、李海輪一同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