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專車司機韓某醉酒駕車,在望京地區望花路連撞數車,致1行人死亡、1行人受傷。昨天(25日),市三中院一審判決,韓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7月18日凌晨,滴滴專車司機韓某收車后和朋友一起吃夜宵,他和朋友喝了一斤白酒。上午9時許,嚴重醉酒的韓某駕駛黑色帕薩特轎車駛至望花路地區時,逆行與一輛出租車發生碰撞。韓某辱罵出租車司機,并追打威脅。此后,韓某又持械攔截打砸一輛奧迪轎車,搶車后橫沖直撞,連撞數車及兩名行人。民警趕至現場,將韓某抓獲。此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8車受損。經檢測,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44.1mg/100ml。
市三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并罰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韓某應依照法律相應規定的認定數額,對張某、劉某等5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