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看似是在考司機,但實質上也是在考監管者、考出題者。如何看待網約車、如何理解“分享經濟”,那一紙考題就能考出監管者、出題者的真正水平。
根據交通運輸部幾天前剛公布的新修訂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網約車駕駛員也須通過從業資格 考試。這一規定隨即引發爭議。反對者認為網約車本質是一種“分享經濟”,對從業者過多設置進入門檻,不利于新興業態的發展。支持者則認為,一定的從業資質 限定,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使行業的規范有序。
監管和被監管,總是會產生某些榫卯不合的矛盾。對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單純地“站隊”支持或反對一方而不考慮現實情況,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網約車本質上的確是一種“分享經濟”。表面看,其借助技術的重大突破,顯著接近于物盡其用,從而實現從業者、消費者乃至社會閑置資源的多方共 贏。但如果更深一步探尋就會發覺,與其說“分享經濟”是一種技術突破萌發的新型業態,不如說它提供的是關于“理想社會”的巨大想象空間,所謂人人為我我為 人人。相比于其他業態,“分享經濟”更多地流露出社會倫理意義,那就是人之為人的善良、善意和陌生人之間的信任。
不得不說,“分享經濟”給人描繪的前景,近乎極為誘人的大同社會。還不得不說的是,其當前面臨的挑戰,一定程度上是技術水平遠遠超前了社會的發展水平。
如此態勢之下,盡管“分享經濟”在許多地方得到追捧,也幾乎沒有什么人否定其重大價值,但“分享經濟”在各國的發展,卻基本上都遭遇了程度不同 的監管障礙。當然,現行規章體制落后于行業發展是一個重要因素,監管者思維陳舊、監管水平有待提高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不過,換個角度看,也未必全是監管者 監管得上了癮一定要去管一下,還應承認現實社會的發展水準仍然離不開監管。
因此,網約車司機須通過一定的資格考試,在現階段應該是必要的。問題在于,怎么個“考”法的確費思量。有報道說,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要求或低于 出租車。這自然是考慮到網約車司機更多不是職業司機,門檻太高不僅把大多數人擋在了外面,也失去了“分享經濟”的意義。用意當然很好,關鍵是低到什么程度 才算合適。
按照現行規定,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這類規范,應該由各地自己決定。這就面臨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出于對網約車認識的差異,也不排除監管者自己便利 的考慮,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很有可能背離“分享經濟”的初衷。有消息說,有的地方出現把網約車當做出租車來管理的傾向,實際上已經預示了“分享經濟”在地 方自主權面前面臨的可能障礙。
新型業態超前于現行規章機制,從而使得監管松緊不一、左支右絀,這種局面雖然可以理解,但也昭示出管理者面對的挑戰:網約車司機資格考試看似是 在考司機,但實質上也是在考監管者、考出題者。如何看待網約車、如何理解“分享經濟”,那一紙考題就能考出監管者、出題者的真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