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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風電存四大安全問題 地方風電審批權將收緊

2011-04-09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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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7日獲悉,國家電監會近日通報了“2·24”甘肅酒泉風電事故,并指出當前我國風電發展在設備制造及風電場建設、入網和運行等四方面存在安全問題。

  國家電監會近日在京召開事故通報會,通報西北電網“2·24”甘肅酒泉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認為這是近幾年我國風力發電發生的對電網影響最大的一起事故。2月24日,西北電網甘肅酒泉風電基地因橋西第一風電場35千伏電纜饋線電纜頭三相短路故障,導致598臺風電機組脫網,損失出力84萬千瓦,并造成西北主網頻率低至49.854赫茲。

  事故發生后,國家電監會高度重視,成立了事故調查組,深刻分析事故起因,并及時對風電發展中的安全問題提出防范意見,責成相關單位整改落實。

  通報會認為,當前風電發展過程中主要存在四方面安全問題:一是在設備制造方面,已投運風電機組多數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在電網出現故障導致系統電壓降低時容易脫網;二是在風電場建設方面,部分項目業主工程質量管理不嚴,一些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管理以及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不到位;三是在風電場接入方面,大規模風電場接入電網整體安全性研究亟須加強,部分基層電網企業對風電場接入管理不嚴,擅自允許未通過并網安全性評價的風電場接入電網運行;四是在風電場運行方面,一些風電場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場運行規程不完善,無功管理和二次系統管理不滿足電網安全要求,電力調度機構還需進一步加強對風電場的調度管理。

  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風機吊裝容量為4182萬千瓦,其中并網容量僅為3107萬千瓦。“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今后五年我國要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

  【中國證券報:國家能源局為風電"祛虛火" 地方風電審批將收緊】

  中國證券報記者6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國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有關規范風電項目審批制度的管理辦法。該辦法首次提出,地方政府在核準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風電項目之前,須拿到國家能源局的復函,否則不予通過。該辦法最快將于上半年出臺。分析人士指出,這一政策有望為目前發展速度過快的風電行業"降溫"。 

  此前,根據規定,投資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項目須在國家發改委備案后,由地方政府核準審批。為規避這一規定,一些風電場投資商紛紛將所投項目拆分成若干個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項目,便于通過地方政府核準審批以盡快上馬,從而形成了"4.95萬千瓦現象"。

  劍指地方審批亂象

  "目前,在各地上報的總裝機容量6000萬千瓦左右的在建和規劃風電項目中,只有少數項目經過國家統一審批,這些項目的裝機容量只占總裝機容量的近10%。"上述人士表示,不經國家統一審批的項目一般不被納入風電并網規劃,電網不保證全額收購,這也是業界一直在提的"并網規劃與風電建設規劃不配套"的重要原因。

  由于缺乏與電網協調發展的規劃,地方政府審批的很多風電場不時出現風機閑置現象。不僅如此,據國內最大的風電場運營商國電龍源集團一位人士透露:"地方政府審批風電項目的隨意性,產生了一批這樣企業。他們拿到項目后,往往轉手以高價轉讓,最后導致真正想投資開發項目的企業付出更高的價錢。"

  華泰聯合證券新能源行業首席分析師王海生表示,該辦法出臺有望規范地方風電項目審批,為這幾年風電產業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虛火"降溫,也切合"十二五"期間"重質量輕規模"發展風電產業的主基調。

  新項目建設將減速

  王海生指出,該辦法出臺或將直接影響包括風電場運營商及風電設備制造商在內的相關公司的盈利預期。

  在最近發布公告的上市公司中,諸如深圳能源這樣的傳統火電運營商已紛紛將發展重心轉向風電等新能源領域。該公司近期剛剛向子公司深能北方(通遼)能源開發公司增資4.1億元,深能北方擬開工建設滿洲里風電場二期項目,這一項目的裝機容量恰好為4.95萬千瓦。王海生指出,該辦法出臺后,類似項目的建設進度將會明顯減速。

  受風電場運營建設進度和效益的影響,下游風電設備制造商未來業績將受影響。王海生預計,如果一些風電場運營商業績持續不良,可能會出現拖欠風電設備制造商尾款的情況,這將加劇經營活動支出過多而現金流不足的風電設備制造業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華銳風電6日發布的2010年年報顯示,公司去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0.16億元,比上一年度降低173.59%。其主要原因是支付供應商采購款及各項稅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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