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文件頒布半年后,部分省市的水利建設資金仍未落實。 據媒體報道,由于水利部有下撥資金必須有地方資金配套的要求,一些地方在水利項目申請時,甚至偽稱配套資金已經到位,實際上卻沒有。
文件頒布半年 資金尚未落實
2011年初,中央發布了《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下簡稱一號文件),提出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我國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文件同時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各地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如今離一號文件頒布已近半年,各地落實情況如何?
記者就此致電湖南、寧夏、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水利廳,相關負責人均表示,一號文件提到的資金至今尚未落實。
湖南省水利廳規計處處長葛國華告訴記者,湖南水利建設至今仍靠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撥款,省內自籌部分則主要靠水利建設基金和水資源費。
“水利建設的任務重,壓力大,但資金不到位,現在廳里面正在想辦法增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水資源費的比率和擴大增收范圍,但增率擴基之后也只能增加幾個億的水利資金。還遠遠滿足不了建設需求。”葛國華稱,“水利部門爭取資金比較困難,目前這項工作廳里財務處正在跟省財政廳協商,具體方案至今仍未敲定。”
土地出讓收益統籌辦法遲遲未出
中央一號文件規定,10%的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建設,而根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土地出讓金數據,這個“10%”,應該是2700億元。這意味著什么呢?
根據南方周末網早前報道,2010年全年,中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投資1139.15億,其中有土地出讓金的市級政府和縣級政府,投資分別是97.86億和152.75億元,2700億元意味著他們的投入要增長到原來的10倍以上。
然而,中國社科院農發所副所長杜曉山指出,看似如此龐大的資金面,實際上分布到各省各地,則是一幅苦樂不均、貧富不等的圖景。
“中西部地區財政緊張,經濟落后,城市開發程度低,土地出讓收益很少,而這些地區由于是產糧大區,農田水利設施的欠賬很大,最需要資金去搞水利建設。”杜曉山稱,“而東部發達地區水利設施本身就已經搞得很好,同時這些地區經濟發達,土地出讓收益高,資金可能出現盈余。”
為此,各方建議,把各地的土地出讓收益上繳部分,在省級和中央一級統籌支配。
原水利部副部長翟浩輝告訴記者,2011年兩會之前,水利部在研究制定統籌方案,方案計劃把全國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土地出讓收益的30%上繳中央統籌,然而,時至今日,這一方案仍未出臺。“水利部仍在跟財政部協商。”翟浩輝稱。
欠發達省市資金壓力大
杜曉山提及的地方資金不均問題,早前已被媒體披露。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安徽、河南、寧夏、江西等經濟欠發達省市,都存在著水利投資需求大而財力薄弱的矛盾。
以河南為例,2011年2月河南水利廳發布通報顯示,全省2010年度在建的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共66個,下達投資計劃9.3億元,截至2011年1月30日,共完成投資4.0億元,占計劃的43%。而一年過去了,被列入規劃的25個縣(市、區)“工程沒有任何進展”。當地官方表示,其主要原因是地方沒有資金進行配套。
安徽省2011年設立的省級農田水利專項資金新增6億元規模,同時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每年約28億元。但根據測算,該省平均每年約需投入80億元以上,投入與需求的差距仍然很大。
安徽省財政廳官員稱,安徽水利建設和維護方面的支出規模大,“財政能夠想到的辦法都想了,地方配套壓力很大。”
部分貧困縣虛報配套資金
地方資金缺口引發了連鎖問題,上述《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稱,由于水利部有下撥資金必須有地方資金配套的要求,許多貧困縣申報一些水利項目的時候,不得已只能在項目申請時偽稱配套資金已經到位,實際上沒有。
“這就導致很大的問題,一個水利項目,按照臺面上的規定,地方配套800萬,省里配套800萬,中央下撥800萬,臺面上的賬有2400萬,但實際省級和地方級的配套都沒到位,實際到位資金只有上面下撥的800萬。而水利項目的設計費、監理費則是按照臺面上的2400萬總賬按比率收費的。也就是說,實際投入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由于這些不必要的陰陽賬而大大減少。”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于法穩稱。
湖南水利廳葛國華表示,湖南一些貧困縣普遍都是這種做法,他建議中央部門不要搞這種一刀切的配套政策,而應該根據不同地區的發達程度設定不同的配套比率,“那些實在沒錢出配套資金的國家級貧困縣,就應該廢除配套資金這一項”。
文件頒布半年 資金尚未落實
2011年初,中央發布了《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下簡稱一號文件),提出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我國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文件同時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各地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如今離一號文件頒布已近半年,各地落實情況如何?
記者就此致電湖南、寧夏、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水利廳,相關負責人均表示,一號文件提到的資金至今尚未落實。
湖南省水利廳規計處處長葛國華告訴記者,湖南水利建設至今仍靠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撥款,省內自籌部分則主要靠水利建設基金和水資源費。
“水利建設的任務重,壓力大,但資金不到位,現在廳里面正在想辦法增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水資源費的比率和擴大增收范圍,但增率擴基之后也只能增加幾個億的水利資金。還遠遠滿足不了建設需求。”葛國華稱,“水利部門爭取資金比較困難,目前這項工作廳里財務處正在跟省財政廳協商,具體方案至今仍未敲定。”
土地出讓收益統籌辦法遲遲未出
中央一號文件規定,10%的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建設,而根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土地出讓金數據,這個“10%”,應該是2700億元。這意味著什么呢?
根據南方周末網早前報道,2010年全年,中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投資1139.15億,其中有土地出讓金的市級政府和縣級政府,投資分別是97.86億和152.75億元,2700億元意味著他們的投入要增長到原來的10倍以上。
然而,中國社科院農發所副所長杜曉山指出,看似如此龐大的資金面,實際上分布到各省各地,則是一幅苦樂不均、貧富不等的圖景。
“中西部地區財政緊張,經濟落后,城市開發程度低,土地出讓收益很少,而這些地區由于是產糧大區,農田水利設施的欠賬很大,最需要資金去搞水利建設。”杜曉山稱,“而東部發達地區水利設施本身就已經搞得很好,同時這些地區經濟發達,土地出讓收益高,資金可能出現盈余。”
為此,各方建議,把各地的土地出讓收益上繳部分,在省級和中央一級統籌支配。
原水利部副部長翟浩輝告訴記者,2011年兩會之前,水利部在研究制定統籌方案,方案計劃把全國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土地出讓收益的30%上繳中央統籌,然而,時至今日,這一方案仍未出臺。“水利部仍在跟財政部協商。”翟浩輝稱。
欠發達省市資金壓力大
杜曉山提及的地方資金不均問題,早前已被媒體披露。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安徽、河南、寧夏、江西等經濟欠發達省市,都存在著水利投資需求大而財力薄弱的矛盾。
以河南為例,2011年2月河南水利廳發布通報顯示,全省2010年度在建的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共66個,下達投資計劃9.3億元,截至2011年1月30日,共完成投資4.0億元,占計劃的43%。而一年過去了,被列入規劃的25個縣(市、區)“工程沒有任何進展”。當地官方表示,其主要原因是地方沒有資金進行配套。
安徽省2011年設立的省級農田水利專項資金新增6億元規模,同時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每年約28億元。但根據測算,該省平均每年約需投入80億元以上,投入與需求的差距仍然很大。
安徽省財政廳官員稱,安徽水利建設和維護方面的支出規模大,“財政能夠想到的辦法都想了,地方配套壓力很大。”
部分貧困縣虛報配套資金
地方資金缺口引發了連鎖問題,上述《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稱,由于水利部有下撥資金必須有地方資金配套的要求,許多貧困縣申報一些水利項目的時候,不得已只能在項目申請時偽稱配套資金已經到位,實際上沒有。
“這就導致很大的問題,一個水利項目,按照臺面上的規定,地方配套800萬,省里配套800萬,中央下撥800萬,臺面上的賬有2400萬,但實際省級和地方級的配套都沒到位,實際到位資金只有上面下撥的800萬。而水利項目的設計費、監理費則是按照臺面上的2400萬總賬按比率收費的。也就是說,實際投入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由于這些不必要的陰陽賬而大大減少。”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于法穩稱。
湖南水利廳葛國華表示,湖南一些貧困縣普遍都是這種做法,他建議中央部門不要搞這種一刀切的配套政策,而應該根據不同地區的發達程度設定不同的配套比率,“那些實在沒錢出配套資金的國家級貧困縣,就應該廢除配套資金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