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2020年后中國減排義務須建立在對《議定書》第一承諾期評估的基礎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德班氣候大會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4日說,2020年之后中國是否承擔強制減排義務可在此次大會上討論,但這必須建立在對《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執行和完成情況進行科學評估的基礎上。
解振華說,按照“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德班氣候大會主要討論2020年前溫室氣體減排方案,但是中國也同意在此次會議上討論2020年后中國的減排義務問題。在真正談判之前,中國希望有關各方對《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執行和完成情況進行科學評估,在此基礎上討論2020年后中國強制減排的問題才更科學、更合理。目前,中國正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中方會努力承擔與自身發展階段、應盡義務和能力相適應的進一步減排目標。
解振華表示,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要求,發達國家要承擔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承擔率先大幅減排的責任,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能力,發展中國家要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采取應對行動。德班氣候大會是對發達國家是否兌現《京都議定書》承諾的檢驗,各國要根據公平、能力和保證環境整體性的原則來確定應承擔的責任。他說,挑戰是共同的,各國要同舟共濟、共同行動。
談及本次大會進展,解振華說,目前來看,各方有共識,也有分歧。分歧點之一是《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續簽問題,第二是綠色氣候基金問題,資金問題解決了,適應和技術問題也隨之可以解決。中國政府愿本著積極、建設性和開放性的態度與各代表團共同努力,爭取使大會取得積極進展。
解振華于當地時間12月3日晚抵達德班,4日參加了“中國角”系列邊會啟動儀式并同與會的非政府組織代表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