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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份錢集體協商的三個前提

2012-03-0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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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聯合宣布從今年3月起開展為期兩年的“出租汽車行業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將逐步推行出租汽車企業員工制經營模式,開展以車輛承包費用(即“份兒錢”)、社會保險、勞動收入、休息休假等為主要內容的工資集體協商。(2月28日《人民日報》)

    縱觀近年來發生的出租車停運等不穩定事件,有一半以上與勞動關系不規范、經營承包費不合理、駕駛員權益未得到充分保障有關。其中,出租車份錢過高堪稱焦點所在。北京的一項調查顯示,的哥每天七成時間在掙份子錢,在非超時工作狀態下,自己幾乎賺不到錢。

    份錢畸高,不僅激化了出租車行業的勞資矛盾,還造成對的哥和公眾權益的雙重侵害。一方面,出租車司機“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一筆份錢”,活生生被逼成了“拼命三郎”,工作壓力大,勞動強度高,身心俱疲。另一方面,份錢直接抬高了出租車的運營成本,進而轉嫁到乘客身上,而一些司機為了多拉快跑,在高峰擁堵時段挑活拒載,更是催生了城市“打車難”,令公眾怨聲載道。

    如今,出租車份錢集體協商制度的出臺,讓人眼前一亮。倘若能通過勞資雙方的博弈,推動份錢回歸到一個相對合理的價位,則有望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糾紛,保障廣大出租車司機有尊嚴地勞動,規范整個行業健康發展。不過,這一夢想要想照進現實,還需滿足三個前提。

    一是信息對稱。交多少份錢合適,首先要弄清楚出租車公司的經營成本。然而,這筆賬對于外界而言始終都是個謎。學者由晨立曾深入國內十幾個城市調研城市出租車行業,卻沒有一家出租車公司向其公開運營成本。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出租車公司為繼續獲得高額份錢,完全可以自說自話,虛報成本,瞞報利潤,而司機一方只能被牽著鼻子走,沒有絲毫話語權。

    二是權責明晰。一直以來,出租車公司“重份錢輕服務”備受詬病。許多的哥抱怨道,出租車公司每月就干兩件事,收份錢和處罰司機。2003年12月,北京的哥唐華勇斗劫匪全身多處負傷,但由于公司不同意減免份錢,不得不帶傷出車。如果不能厘清服務職責,出租車公司照舊只收錢不辦事,不能提供物有所值的人性化服務,僅僅是調整份錢并不能真正讓司機滿意。

    三是地位對等。近年來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之所以步履維艱,關鍵就是勞動力總體供過于求的就業形勢之下,可供員工討價還價的空間和本錢少得可憐。同樣,當前出租車營運屬于行政管制下的行業壟斷,由于總量限制,的士牌照奇貨可居,出租車公司難免待價而沽,有恃無恐。如何實現勞資雙博弈地位平等,保障司機議價權利,成為必須解決的焦點問題。

    出租車份錢集體協商,不可能一推就靈。有關方面必須加強對出租車公司的監管,要求其公開運營成本,改變盈利方式,不斷完善服務;同時,各級勞動、工會等部門要當好出租車司機的后盾,幫助其增強權利底氣,消弭權利隱憂,解決權利救濟,使其敢談,會談,談得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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