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監局局長:今后汽車買保險按實際車價確定保費
消費者購買車險時遭遇的“高保低賠”今年或將壽終正寢。昨天(22日),北京市保監局局長丁小燕參與在線訪談節目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今后,車輛損失保險,保險金額將按照投保時車輛的實際價值來確定。
車價多少投保多少車險
一網友問:我在外地買的車,要比北京便宜,也有發票。可是北京的保險公司要求按照北京新車購置價投保,這合理嗎?還一網友的問題是,車已經用了4年,怎么也不值原價了,為什么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投保車險?
網友提出的問題其實就是保險業爭議已久的“高保低賠”,即無論新車舊車,投保車損險的就必須按照車輛原價繳納保費,但車輛真有損失如丟失,保險公司的理賠額卻要按照車輛的現值。如市民張先生花6萬元買了二手車,上保險時,被告知要按照新車購置價9萬元投保,“保險公司解釋說,假如發生事故,更換配件都要用新件,所以就要用新車購置價來確定這個保險金額。”這種說法聽著似乎挺“占理”,但其中卻另有玄機,“一旦車輛被盜或發生事故造成全車損失時,保險公司只按照車輛現在的實際價值,即最多6萬元進行賠償。”
丁小燕回答說,根據目前商業車險條款的規定,投保車輛損失險,車主既可以按照新車購置價投保,也可以按車輛的實際價格投保,還可以由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的保險公司不會主動介紹詳情,而是直接按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險金額,這樣保費肯定是高限。這個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丁小燕說,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日前發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可以比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示范條款明確規定車輛損失保險,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的車輛實際價值來確定。如果車輛發生完全損失,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如果發生部分損失,保險公司按照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賠償。
記者了解到,目前一些保險公司開始根據示范條款制定新的保險合同。業內人士預計,今年內被消費者詬病的“高保低賠”現象就將得到根治。
不存在“全險”概念
“我買保險的時候告訴我是‘全險’,出了事兒,保險公司總是說這不賠那不賠,是不是有點店大欺客啊?”
對網友的提問,丁小燕介紹,銷售人員經常說的“全險”實際上是個不存在的概念,那是有些銷售人員口語化的介紹。建議大家在買保險的過程中花一點時間,認真看一看保險條款,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險種。
據介紹,保險代理人在銷售中習慣把交強險、車損險、商業三者險、不計免賠等險種籠統地介紹為“全險”,讓人覺得買了“全險”就事事有理賠了。實際上任何一個保險產品都是有保障范圍的,即使是把市面上所有的保險都買齊了,仍然還有一些無法覆蓋的風險。況且購買保險并非越多越全,性價比就越合適,還是應該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確定購買的險種。
很多消費者以為“買了不計免賠保險,任何情況下保險公司都要賠。”丁小燕表示,不計免賠特約保險是車險的一個附加險種,一般情況下車險產品的主險條款,會根據保險人在事故中的責任,規定5%到20%的免賠額。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后,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條款約定,賠償那5%到20%的免賠額。但是在主險條款內規定的除外責任,仍然是不賠的。所以,消費者不要認為買了不計免賠特約保險,就可以將所有的風險都轉嫁給保險公司了。
怕撞豪車該如何買保險
近期,私家車與上千萬元的豪車發生事故的事多有發生,撞了豪車后車主除了保險公司的賠付外,自己還要承擔數十萬元的賠償,引發開車人的擔憂。近期,不斷有車主向各大保險公司咨詢,該購買多少錢的三者險合適?
丁小燕建議:如果開車人僅僅購買了交強險,遇到豪車事故是遠遠不夠賠償的。因此,消費者可以考慮購買適當的商業三者險來轉嫁風險。“當然,安全行駛永遠是第一的,應盡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她說。
“發生事故本來就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兒,如果再涉及到人傷,可能會對你的一生都產生很嚴重的影響。所以我覺得應該更加重視三者險的購買。”丁小燕說,到底購買多少合適?可能要根據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來確定。目前交強險是每個車主必須要購買的,但是交強險的保額只有12萬元,如果遇到比較大的責任事故,12萬元在北京就顯得比較低了。
“很多車主也都購買了商業三者險,但是購買的金額往往只有十幾萬元。在我們了解的案件中,十幾萬元不足以賠償涉及人身傷亡的事故。”丁小燕建議,開車人需根據北京地區人傷賠償的標準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確定購買商業三者險的責任限額。
記者向業內人士咨詢,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涉及人身傷亡的賠付,建議開車人要購買保額約60萬元的產品。“投保的費用要增加大約數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