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已經啟動。其實,打破銀行壟斷,從中央到民間早已形成了共識,即便銀行方面有抵觸、有阻力,也改變不了改革的目標和方向。
打破銀行壟斷從何處入手?筆者認為,用“剝筍法”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所謂“剝筍法”,就是切開一個缺口,然后層層剝離壟斷的“筍皮”。這個缺口就是銀行的暴利。從目前來看,銀行暴利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政策“紅利”,二是行為“黑利”。
政策“紅利”在于政策留給銀行的利差空間太大,可供操縱的余地太多。表現為,存款利率固定,貸款利率可以大幅上浮。如果實現存貸利率掛鉤,政策帶給銀行的不合理“紅利”就會減少;行為“黑利”表現為銀行利用強勢地位,從服務對象手中過多獲利,亂收費是其表現之一。
這些是銀行壟斷的第一層“筍皮”。接下來,還須解決壟斷帶來的競爭不充分問題。要讓銀行業形成競爭局面,需要激活民間資本的“鯰魚效應”。一方面,中國金融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承受能力,社會對金融業可能出現的風險,也有較強的物質和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民間資本和民間投資者也在發展中逐步成熟、逐步規范、逐步穩健。而監管部門對待“亂”來的民間資本,也可以拿出金融監管、金融處罰這把利劍。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美國的金融業已經足夠“混亂”,破產的金融機構也是不計其數。但美國的實體企業、中小企業并沒有出現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機構多、金融體系健全。
如果金融業開放這張“筍皮”剝開了,民間資本能夠大踏步地進入了,打破銀行壟斷的門也就算真正打開了。在開了大門之后,如何讓民間資本生存下去,給民間資本平等的待遇,也是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這方面,需要依靠頂層設計,即在政策上給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后設置無障礙通道。
勿容置疑,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后,會帶來一些新的問題,產生一些新的矛盾,引發一些新的風險。怎么辦?完善監管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水平,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或已經出現的不規范行為,見一個規范一個,關鍵還是在于決心和信心。
如果再將監管薄弱這張“筍皮”剝掉,“筍肉”也就出現了,銀行的壟斷也就被徹底打破了,暴利等不規范、不合理現象也就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