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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超生行為,名人不應例外

2012-04-2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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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省人口計生委就媒體報道的“田亮生育二胎”一事,赴陜西省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進行調查的報道,再次引起了人們對名人超生現象的關注。

    近年來,名人超生時有發生。某些名人認為自己名氣大,不按常規行事,法律意識淡薄。加上許多名人本來就“不差錢”,更以為“超生”不過是罰錢了事。倘若真是這樣,計劃生育政策的公平性將遭受挑戰。

    要避免名人超生,首先應加強對名人的法律和思想教育。一些名人之所以沖超生“紅燈”,在于其特殊的“名人效應”。有些名人違紀違規,但因其身上附著巨大的資源和影響力,一些地方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的甚至幫著名人護短。這種做法自然給一些名人帶來誤導,使他們認為一頂名星帽就可以為所欲為。

    對名人們取得成績,社會理應給予掌聲。但名人的成就不等于名人可以亂來。在國家的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無論名人、富人具有怎樣的撫養能力,或許能提供更優質的教育,但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不僅僅針對于某一個群體,而是所有的公民。

    在這個意義上講,針對名人超生的有關調查,也不是僅僅是沖名人而來,而是要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假若國家法律法規對一些人“網開一面”,那么,法律的權威性就會受到挑戰。落實計生政策尤其如此,需要一視同仁,不管名人還是普遍人,誰違反法律,都應嚴懲不貸。

    國家計生委官員曾表示,名人超生現象是必須加以制止的,考慮到他們大部分并不懼怕罰款,但注重名譽,國家人口計生委擬聯合工商聯、企業家協會,包括政府的和非政府的組織,尋求合作,建議聯合出臺文件,嚴厲懲罰這種超生現象。初步計劃建立一個不良記錄檔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們將受到經濟和社會榮譽及輿論的雙重懲罰,包括不能參加各種獎項的評選等。

    針對名人超生“經濟處罰沒約束力,行政處罰也不適用”,對這類行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在經濟杠桿不能足以使人產生敬畏時,司法介入應是一種有效方式。面對名人超生問題,主管部門一定要在事實清楚的前提下,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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