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早晨,雨一直下。為方便觀展乘客,北京地鐵15號線國展站準備了7000余件免費雨衣,然而就在工作人員發放雨衣時竟遭哄搶,而這些免費雨衣出得站外,便被游商以每件10元的價格向路人兜售。上午10時許,民警抓回五名小販,但因涉及金額太低,民警沒收兜售雨衣,對其進行教育后,中午就將他們放了。
素質低下遇上管理漏洞
錢報網網友謝慶富: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發放免費雨衣是為了方便乘客的,小販要是出于占便宜心理前去領一件,別人倒也不好指責什么。領一件也就算了,還要從工作人員手里搶好幾件,搶了以后還作價賣給他人,這就不是大惡小惡的問題,而是涉嫌違法犯罪了。警察抓住這些人后,因涉及金額太低,僅僅是沒收兜售雨衣,對其進行教育,然后就將他們放了。在這里我們不去討論刑罰寬嚴問題,但是最起碼也應該沒收小販賣雨衣的不當所得吧?如果無法核實小販到底搶了多少件、賣了多少件,也可以給個基數,按照基數處罰。道德水平低遇上違法成本低,怎能讓這些小販悔過自新?
錢報網友無影子龍:對于哄搶這事,筆者特意在網上百度了一下,發現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也發生過類似哄搶的尷尬,把話說白了,道德素質低下的哄搶并不是國人的專利。毋庸諱言,在社會還未達到純粹“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今天,哄搶雨衣是游商道德素質低下的表現,理應受到譴責,但是雨衣被哄搶不全是道德素質的問題,畢竟還有管理的因素,一旦給哄搶貼上道德素質低下的唯一標簽,那么這會不會成為相關部門推卸責任的借口呢?
說白了,哄搶雨衣,就是在游商道德素質低下的語境下,雨衣的發放又存在漏洞,在雙方條件成熟的那一刻,誘發了哄搶雨衣的鬧劇。道德素質低下不可怕,可怕的是管理漏洞給素質低下創造了哄搶的溫床,畢竟我們無法一下子提升道德素質和修養,但是可以用相關制度來完善措施。
免費雨衣是否脫離了社會實情
錢報網網友百文不如一劍:免費發放雨衣的初衷是好的,遭遇被哄搶的尷尬肯定是事先未曾料到的。但我覺得這樁不該發生的事情卻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很多人的文明素質并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在免費雨衣的問題上表現的自私自利也不奇怪;二是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必然會導致哄搶和倒賣。游客三萬多人,免費雨衣卻僅有七千件,不可能做到人人滿足,所以就會出現爭相伸手甚至搶奪的局面,而確實需要雨衣卻又沒有得到免費雨衣的人,不花錢購買又有什么辦法?這兩方面的原因就造成了我們所看到的尷尬。所以說,如果還不具備免費發放雨衣的大環境,僅怪個別哄搶雨衣的人顯然沒有說到問題的本質。
錢報網網友觀潮人:捫心自問,假若自己也是靠做小買賣養家糊口的挑販,碰上這種事情,是否能做到心如止水?事實上,除了被轉手倒賣之外,地鐵站免費提供的雨具被乘客據為己有,這樣的事例并不鮮見。據報載,上海地鐵歷年來總共投放的3萬多把“愛心傘”,最后僅剩下600多把;而廣州地鐵雖然也提供免費雨傘,但擔心這些傘會一去不返,便要求乘客預付押金,不還傘則不退款。這些無不說明,在當前社會誠信缺失問題突出,國民素質從整體上還有待提高的語境下,辦什么事都要從“國情”這個實際出發,不能全憑想當然,否則就適得其反。
如何防止“人性之惡”
錢報網網友王軍榮:有網友跟帖說,廣州地鐵憑押金免費使用雨傘的做法最適合咱們國情,不還傘就當買傘,還了就算免費借用。可這位網友恰恰忘記了一點,這是臨時性的措施,而非制度性的措施,一般情況下,剛開始免費,往往不太適應。比如亞運會期間,廣州地鐵曾經搞過免費乘坐,結果出現乘客井噴;神木在剛開始免費醫療時,也出現過病人住院井噴現象,然而,隨著制度的保障,這種現象就逐漸消失了。可以說,免費發放的東西出現哄搶,完全是一種陣痛,何必死揪著不放?
錢報網網友天水一滴:哄搶免費物品的事件媒體時有報道并不鮮見,對這種不文明行為,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在人群聚集的公開場合,人們心懷“彼此不相識,小惡無人知”的僥幸心理,常常表現出與日常生活大相徑庭甚至完全相反的言行,文明規則統統拋到九霄云外,謙謙君子混同于市井無賴、流氓地痞,瞬間人性嬗變。維系公共秩序的正常運轉,只寄望于公眾的自覺行為是不夠的,需要既定程序措施和操作規則,做到精心組織,高度負責,特別是關注到發放活動的每個具體細節的管控上,才能遏制住公共場合失控的“人性之惡”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