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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卡憑什么亂扣費

2012-05-1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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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有15個城市的公交卡存在不同形式的霸王條款,利用公交卡揩油不合法,不合情,也不合理

    最近聽南京友人抱怨,當地公交卡雖然方便出行,但退卡時要扣掉卡內余額的10%。“雖然錢不多,但覺得被宰得莫名其妙,真是不爽。”

    隨手一查,發現利用公交卡揩油的城市還真不少。據媒體報道,我國有15個城市的公交卡存在不同形式的霸王條款。有些地方是拒絕退還購卡押金,有些地方是按比例扣除卡內余額作為手續費,還有些地方壓根兒就不退卡內余額,也不開發票作為憑證。數據顯示,不退押金的北京“一卡通”,目前押金總額已超過8億元,僅一年定存利息就能為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創造高達2800萬元的純收入,算是集腋成裘的“典范”了。

    可惜,如此揩油不合法。公交卡屬于服務產品,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公交卡公司的退卡規定,實際上排除了消費者選擇服務方式的權利,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這樣的條款本就無效。此外,根據國家《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公交等公用性服務行業提供生產經營服務,推廣使用IC卡,不得向用戶單獨收取費用。因此,這樣的條款還屬于違規。

    如此揩油也不合情。公交卡屬于基本公共服務產品,保障的是大多數人的基本出行權。在公交出行的人中,中低收入群體不在少數。幾十元的押金,有可能是使用公交卡的家庭一兩天的生活費,豈能等閑視之?更何況,考慮到公交卡服務網點多、投入大、回報周期長、服務利潤低等特點,地方財政每年已拿出上億元資金補貼。公交卡公司豈能一邊吃“救濟款”,一邊吃“被救濟人”?

    如此揩油更不合理。公交卡公司本質上是一家企業。是企業,就要尊重市場、尊重客戶。即便生存在小額支付領域,公交卡公司也不能強迫消費。更何況處于壟斷地位的公交卡,可是一座極具開發潛力的富礦:

    ——作為一種預付費卡,公交卡必然擁有大量的沉淀資金,這筆資金無論用于儲蓄還是投資,都可能產生一定規模的利潤。

    ——公交卡充值網點和使用終端數量多、密度高,服務人群廣,其發達的服務網絡也是筆豐厚的渠道資源。如果與其他商業機構合作,或提供付費服務終端,或刊登商業廣告,無疑能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既能降低自身運營成本,也能增加新的利潤點。

    簡言之,公交卡雖小,卻已具備了許多企業夢寐以求的獨特商業資源,在提供“賺不到錢”的基礎公共服務之余,完全可以利用這些資源,創新商業模式,獲取可觀的商業利潤,何必一味名不正言不順地克扣押金、手續費這些“小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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