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已有月余,近日各地不斷有校車投入使用的喜訊傳出。但也有調查顯示,運營養護成本成了校車發展的最大障礙,不少地方甚至無力支付。(5月28日《人民日報》)
校車碰到錢的問題,意料之中,情理之外。雖然近年來財政收入逐年增長,但財政饑渴的聲音依然叫得很響。欠發達地區有欠發達地區的憂愁,發達地區有發達地區的煩惱,很少有地方說財政多得花不完的,就等著往教育、往校車上投。這里,關鍵還是一個財政資金的優先支付問題,即財政到底以何為重點。
按照目前的標準,配備一輛校車大約要15萬元。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運營方式不同,校車運營成本也不同,江蘇昆山推行公交模式,每輛車補貼大約10萬元;廣州海珠小學自配校車,每個學生每個月收取150元校車費,9輛校車運行一年虧損超過20萬元。這樣一筆錢看起來是不少,但這并非是“無法承受之重”。“屁股底下一座樓”,這是群眾對公車的形象比喻。據財政部2011年初公布的數據,目前我國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在20%以上,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超過1000億元。如果公車購置不是增長20%而是減少20%,那校車的問題恐怕也就一舉解決了。
一邊是校車舉步維艱,一邊是公車逐年增長,這充分說明,養校車不僅僅是錢的問題。一些地方財力確實緊張,但從嘴里、眼里、屁股下面省一點,嚴格控制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使用,省下來的錢當能大大推進校車發展。在政府窮盡一下努力之后,仍然有資金缺口,適當向家長收取一點,尋求社會贊助一點,那民眾也一定能夠理解。
并不否認,發展校車是全社會的事,但必須明確,這首先是政府的事,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每一個人都要思考,我們還能做些什么”,這是對的,但社會思考不能代替政府思考,社會責任不能代替政府責任。《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政府要保障孩子就近入學,或發展公共交通,若兩條都難以滿足,政府必須為義務教育學生提供校車。這里不難看出,發展公車其實是在為教育、交通投入不足埋單。
養校車不僅僅是錢的問題,甚至也不僅僅是保證學生安全的問題,它還事關政府的執政導向,直接體現公共財政的價值導向。公共財政一個基本屬性,就是著眼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失效”缺陷。我們已經確立了公共財政理念,那就應該遵守公共財政的基本屬性,確保財政更多地用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發展民生。校車背后是學生安全,這是公共財政最應該關注的方向之一。特別是當前,財政收入高速、持續增長,公車支出逐年增加,更沒有任何理由置校車于一邊,沒有任何理由讓校車因為資金而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