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北京化工大學發布公告稱,經調查核實,該校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陸駿盜用他人學術文章并偽造履歷,屬嚴重學術不端行為,決定予以開除。公告中還稱,陸駿本人已承認造假。(7月29日《京華時報》)
讓“開除”學術造假者成為一種習慣
張國棟
終于看到了有關部門對學術造假這等嚴重不端行為不庇不護,對當事人及時作出開除決定的消息。陸駿造假,盡管均假冒國外同名(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學者,實施“移花接木”之術騙取名利,稱得上“技高一籌”,然而假的就是假的,終究難逃打假人士的火眼金睛。現在被開除,可謂咎由自取。
學術造假,看似“紙上”的功夫,不會對社會構成多大的危害,實則不然。學術是科學,容不得半點馬虎,更容不得任何造假。如果聽任造假行為大行其道,不僅褻瀆學術,而且貽害社會。
然而不知何故,國人對學術造假似乎格外“開恩”,即使“人贓俱在”,大多也不了了之。要么批評教育一番過關,要么只把“假”的部分剔除完結,很少有把當事人直接開除的“習慣”。殊不知,這是對造假行為的放縱。
因此,對學術造假要“零容忍”,發現一個,開除一個,這應該成為一種“習慣”。如此,學術,才可望真正回歸學術!
不妨加大對弄虛作假的法律成本
賀 成
大學教授本是人之楷模,做出學術造假、學歷造假之事,令人不齒。然而,縱觀一個時期以來的學術學歷弄虛作假,已不單是個別教授行為,而成為一種見怪不怪的現象,應引起我們的警惕和深思。
實事上,追溯一些大學教授弄虛作假之根源,既在于一些人心態浮躁、自律意識較差,也在于一些大學學術評價機制不夠科學全面,過分迷信高學歷、洋文憑,但更在于我們對弄虛作假者查處不力,事后處罰過輕。按理說,學術、學歷造假問題頻出,相關職能部門應該聞風而動,一是通過各種手段方式查處,二是完善體制機制避免弄虛作假者有空隙可鉆,三是對浮出水面的弄虛作假者加大處罰力度。然而,在查處方面,我們鮮見職能部門的主動身影,最耐人尋味的地方還在于,對一些弄虛作假大學教授的處罰,頂格處理就是將其掃地出門。
無論是學術、學歷弄虛作假,其實都已經構成欺詐。對此,相關部門不能任由涉事單位按“家法”處置,或者打三十大板逐出師門,而應上升到法律層面,以法律之利劍清除學術領域的這股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