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稱,反壟斷執法所遇到的困難和挑戰并不少,首先是因為自身條件,我國反壟斷機構僅僅是依靠一二十人的團隊在工作,這跟任務量很不匹配,再就是我國當前的執法環境也有問題,干預、說情的情況時有發生。有協會會長上來就拍桌子。(8月27日 《每日經濟新聞》)
據筆者長期觀察,中國反壟斷至少有四大困境:一是反壟斷起步晚,反壟斷部門自然“戰斗”經驗少。據悉,從1890年美國《謝爾曼反托拉斯法》頒布算起,反壟斷的立法和實踐已經走過100多年,積累了不少經驗。而我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才開始施行,反壟斷部門隨之組建,工作經驗自然少。
二是我國反壟斷工作是多頭管理,導致單個部門工作人員和任務量不匹配。比如,法國反壟斷機構是法國競爭委員會。我們雖然有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但只是協調結構,具體職能分散在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盡管每個部門工作各有側重,但很顯然“分兵作戰”的結果不便協同作戰,因而工作人員壓力大。
三是面對的執法對象或有一定背景。比如,面對央企反壟斷,央企不僅自身行政級別高,而且會面臨各種干預、說情的情況。再比如,面對協會反壟斷,由于某些協會負責人或許是退休官員,自然也有一定的阻力。
四是由于國內幾個行業壟斷橫行,市場競爭機制沒有完全確立,市場氣氛沒有形成,反壟斷部門會遇到相關企業不愿配合調查的情況。例如,當執法隊員前往國內彩電企業調查取證時,企業有所顧忌所以不敢提供任何資料。這不僅會增加反壟斷部門的壓力,而且會影響反壟斷的效率和效果。
值得欣喜的是,盡管反壟斷困難重重,但壟斷部門還是對高檔白酒、洋奶粉、上海黃金、國際大型液晶面板等壟斷案開出了罰單。這說明只要有決心,困境可以突圍。
當然,我們還需要為反壟斷部門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首先是打破各種行政壟斷鼓勵市場競爭,創造好的執法環境和社會氛圍。其次是改變多頭管理,讓三個反壟斷部門合并變成一個“拳頭”。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此前就有類似建議,但沒有下文。最后,還應該完善反壟斷法律法規,提高法律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