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一條短信也能讓我激動很久……”這是一位“空巢”老人發給外地工作的孩子的短信。中秋節本是舉家團圓之時,然而很多“空巢”老人不得不面對“寂寞中秋”。
今年中秋節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新修訂之后的第一個團圓節,但“常回家看看”這一強制性法律條文仍然不同程度“懸空”。專家表示,一些老人在傳統節日期間更需精神慰藉,“空巢”不“空心”還需政府、社區、家庭各方合力。
子女難回家,“團圓節”反成老人“傷感日”
“我工作十幾年了,沒跟老人一起過一個中秋節。”在北京工作的金先生說,70多歲的老人在安徽老家,不是自己不孝順,實在是無法成行。記者調查發現,異地工作的人能回家過中秋的只是少數。
18日早上,記者在北京會城門公園看到,不少老人在散步、聊天。說起這個中秋節,很多老人都一臉無奈。78歲的魏大爺苦笑著說:“中秋節原本是親人團圓的日子,孩子不回來,心里很不是滋味,還不如沒有這個節日呢。”
家在湖北宜昌的一位“空巢”老人說,本打算奔波千里到北京和孩子一起過中秋節,當“做飯的廚娘、孩子的保姆、整理家務的小時工”都滿足,但又擔心給孩子麻煩,一顆糾結的心無處安放。
這個中秋節,獨自望月的“空巢”老人不在少數。目前,我國老年人口已近兩億,隨著流動人口增加,“空巢”老人數量越來越多。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經達到49.7%;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全國65歲以上空巢老人將超過5100萬。而在廣大農村,青壯年出外打工,留守老人更多。
調查顯示,我國空巢老人面臨不同程度的焦慮、不安、孤獨、失落、抑郁等情緒。根據廣東老年公共事務研究中心調查,近一半老人不時有孤獨感,近七成老年人認為更需要子女的精神關懷。
不是不想回家,“老人傷神”背后的“子女糾結”
許多年輕人表示,并不是不想在中秋節回家,而是各種因素糾葛無法回家。
今年中秋節,在濟南一家企業工作的馮靜和往年一樣加班,無法回青海老家陪伴父母。“一到節假日就更忙,剛買了房子也不敢輕易請假,不然就扣獎金,還給領導留下臨陣脫逃的壞印象。不是不想回,而是不敢回。”她說。
跟馮靜一樣有“中秋糾結癥”的年輕人不在少數。北京白領劉丹丹說,以前中秋節不放假,不能回家也就罷了,現在雖然放假了,但只有3天,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反而更加糾結。
專家表示,大城市工作壓力大,許多年輕人正處在事業上升期,“常回家看看”仿佛成了一個難以完成的命題。
還有相當一部分老人,因為養老社保不完善,“群居”有難度,只能“被空巢”。
一般情況下,精神上的“空巢”本可以通過加強交流來化解,但相比于發達國家養老設施和機構的完善,我國這方面還有很多資源短板。目前,我國約有老年學校5萬個,各類老年活動室34.6萬個,難以滿足近2億老年人口的文化娛樂需求。
不過,專家表示,傳統孝道的退化、人口流動等因素導致家庭觀念的消減,也導致一些年輕人忽視了對老人的精神贍養。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認為,隨著人們工作變動日益頻繁,人口流動加速,家庭結構模式的小型化、核心化成為主流。子女越來越關注自己的“小家庭”,對老人的照顧則有所疏忽。
常回家看看”,依法而行還需多少保障?
實際上,7月1日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已將“常回家看看”入法,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新法實施后,江蘇、山東等地均出現老年人狀告子女精神贍養的案件。
然而事實證明,精神贍養出自于親情,屬于道德上的義務,法律約束很難奏效。中國社會科學院老年科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伊密說:“常”是什么概念,法律能否規定一周回去一次,還是一個月回去一次?既然條文中沒有明確要求,便沒有操作性。山東省萊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徐中彥說,實際操作中,面臨執行難問題。
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的孔先生三年也沒能見到出國在外的兒子一面,然而他也覺得兒子很不容易:“即便法律規定子女定期回家,但兒子無法做到,我也不可能將他送上法庭啊。”
專家認為,“常回家看看”不僅要靠個人自覺和法律約束,政府和社會也應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讓子女能夠回得了家。應嚴格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回家探親”的權益落到實處,通過工會監督、法律保障等方式維護勞動者探親休假權益。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陸杰華說,豐富老齡人口的精神生活不能光靠子女,需要政府和社會的共同參與。比如,廣大社區和村鎮應為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提供平臺,可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社區增加活動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所長杜鵬建議,在完善社會養老體系的同時,還應完善老年人社會參與體系。“滿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已不再是簡單的基本生存需求,積極創造條件提高老年人的社會參與度將日益成為迫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