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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費醫療,要警惕換湯不換藥

2013-11-2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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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醫療制度正逐漸退出歷史舞臺。記者日前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費醫療制度,并將國家工作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公費醫療范圍已經縮減至個別省份。(11月18日《經濟參考報》)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取消公費醫療制度,國民當舉雙手贊成。這項源于計劃經濟時代、顯失公平、成為特權福利的制度,正在壽終正寢。改革邁出第一步,這是成績。其實,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共有24個省市取消了公費醫療制度。

  取消公費醫療,工作一直在做,不過進展緩慢而已。我們對改革當有耐心,不過也不能失去疑心。取消公費醫療,并入職工醫保,兩者簡單并軌,如果意味著國家工作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公費醫療改革的第一步,才算是碰了硬,見了血、動真格。不過,實踐證明,并非如此。

  終結公費醫療的制度化規定,源于國務院1998年發布的《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不過,在2000年,國務院卻同意勞動保障部、財政部的《關于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意見》,意圖用“醫療補助”來贖買地方政府和公務員的配合與同意,即取消公費醫療、納入職工醫保的福利落差,用醫療補助來彌補。該《意見》說,此舉有利于公務員隊伍的“穩定”。

  此項《意見》成為各地政府制定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的根據。醫療補助統籌經費更是納入了同級財政預算管理,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比如天津市2008年《天津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規定,在職工醫保的基礎上,公務員仍可享受醫療補助統籌基金的補助,在職人員補助比率為80%。也如北京在2012年,將公費醫療并入職工醫保,但是公務員仍然可以享受到補充醫療保險的“二次報銷”。如此制度之下,形同變相的“公費醫療”,即便取消了公費醫療制度,又能如何呢?

  送走公費醫療制度,卻迎來醫療補助。這有些類似于拿走公務員既得利益階層的一個梨子,卻又塞給他們一個蘋果。以前是公費醫療,公務員不需掏錢,財政即承擔“無限責任”;如今情況變更為職工醫保掏一些錢,而財政資金仍然承擔“無限責任”。

  公共服務要均等化,醫療改革的底色是公平。醫療領域的公平,是一種分配正義:在既有存量的前提下,需要設置出一套不隨意、有標準、照顧到絕大多數人利益的分配方法。制度化的分配方法是至關重要的。取消公費醫療制度,對民生而言,是利好。然而,“醫療補助”制度就將其打回原形,實在讓人懷疑改革“換湯不換藥”。

  改革面前,沒有例外。如果政策制定者玩將利益從左手傳遞至右手、朝三暮四的把戲,這不僅損及社會公平,更是對中國改革事業公信力的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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