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家住山東東營廣饒縣大王鎮的居民劉興亮在收到網購的一雙鞋子幾小時后出現嘔吐、腹痛等癥狀,因搶救無效死亡。據醫院診斷顯示,死因為有毒化學液體氟乙酸甲酯中毒。據了解,此事緣于氟乙酸甲酯作為快件投遞中發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雖然,相關方面已按規定對快遞公司作了2.8萬元的經濟處罰,并在全省通報批評,責令山東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在全省開展安全整頓,但事情還沒有完。因為這不僅關系到死亡賠償問題,也涉及到快遞業本身的有序發展問題。
圓通速遞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物品發生泄漏后,公司2名員工不適,11月29日工作人員與發件企業聯系,對方稱該物品為氯乙腈,無毒無害,只需進行通風晾曬處理。不料,當日又有3名員工胸悶。11月30日,再次致電發件企業詢問寄遞物品是何物,寄件人方稱為氟乙酸甲酯?爝f公司立即報警,聯系119對污染源進行處理。就個案而言,快遞公司不具備專業知識,聽信郵遞者,未作危險品處理,其后續處理也存在問題,未對已經涉及的其他快遞品作反應處理,才上演了這起“毒快遞”奪命悲劇。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的發展速度十分驚人。來自國家郵政局的信息顯示,我國快遞行業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超過6800家,快遞營業網點達6.4萬處,快遞從業人員已超過70萬。據介紹,郵政體制改革后,我國快遞業業務量年均增長率達27.23%,日均快遞處理量從300萬件增長到1300萬件。在這個背景下,快遞公司能否嚴格遵守快遞業相關規范,主管部門對快遞行業的監管能否跟得上快遞業的發展速度,恐怕是一個問題。
今年3月1日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快遞服務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禁止寄遞麻醉藥物、生化制品、傳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和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這就要求隨著快遞業的快速發展,相應的監督、管理需快速跟進。查處一兩家違規快遞企業容易,但規范整個快遞企業的運營,杜絕類似“毒快遞”悲劇的發生,才是最根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