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定西市地稅局原副局長劉生海職務犯罪案件,經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后,作出一審判決,決定對被告人執行有期徒刑22年。這個受賄近千萬元的“巨貪”,其墮落腐化之路,竟緣于當初對于年節“小”禮的來之不拒。(1月21日 新華網)
“千萬巨貪”劉生海落馬,折射出當前社會所存在的一種亂象:“辦事得找人”陋習流行,滋生了腐敗的土壤,甚至誕生了駐京辦這樣專司請吃送禮的部門。近一年來,中央禁令頻發,如同給公務員帶上了“緊箍咒”。然而一些單位、部門認為“風聲再緊,但該送的還是得送”,“只是更謹慎一些,方式更隱蔽一些”。
然而,“最可怕的就是習慣養成”。正如劉生海所言,走上領導崗位之后,每逢節慶,干部職工登門拜訪都不會空手而來,各個單位利用公款相互拜年,也會讓很多領導干部或者手握實權的工作人員,產生對節慶收禮習以為常的心態。于是,節禮越收越順理成章,越收越沒有壓力,最后發展到對所有的送禮行賄都來者不拒,從最初的幾千元、幾萬元,到后來的幾十萬元甚至一套房子都敢“笑納”。
這也說明,官員能否抵制住誘惑,對“小禮物”的態度很關鍵。須知“小禮物”也能慣出“大毛病”,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一根一根積累起來的。一些官員對于年節人情不以為然,認為互送土特產禮物、互寄賀卡等“小禮”是人之常情、禮尚往來,不算收受賄賂,于是心安理得。但“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別有用心的人終究是要用這些所謂的“禮尚往來”換取官員手中的權力,而官員一旦陷入他們的“包圍圈”,久而久之,就會被腐化,最終落入權錢交易的泥潭。
所以,領導干部一定要時刻謹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過節莫收禮,哪怕是些“小禮”。過一個風清氣正的年節,勿忘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