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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評:“冬季發短裙”倒逼公益捐贈“需”為上

2016-01-06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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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陜西岐山給殘疾人發過冬福利,臥床老頭領到超短裙”一事,陜西岐山縣蒲村鎮政府4日回應稱,本次針對殘疾人家庭捐贈衣物發放非過冬福利,而 是代為愛心企業家捐贈,系企業行為。當地已在全縣開展殘疾人、貧困戶冬寒救濟詳細調查摸底工作,對此次衣物捐贈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不細心等問題正在調 查處理。(1月5日中國新聞網)

  由報道可知,殘疾人在政府部門領到“超短裙福利”,是來自一家服裝企業所謂的愛心捐贈,由于捐贈方與受贈方信息不對稱,因此才出現了“冬季送短裙”的荒唐一幕。說到底,這批“超短裙福利”,是一份愛心企業的公益捐贈。

  對于公益捐贈,受贈方素有“來者不拒”的慣性思維,不管捐贈的物品用上用不上,也不管捐贈物品能不能發揮出捐贈方的設想初衷,就稀里糊涂地接受 了如此捐贈。這在很大程度上跟捐贈方“一廂情愿”式的捐贈有關,把受贈方陷入兩難境地——與其棄之,不如勉強用之。譬如,某貧困山區的孩子們缺少日常生活 和學習用品,而學校收到的衣服卻堆積如山。這樣的尷尬現象在各種公益捐贈活動中并不鮮見。雖然從捐贈者角度來看,我們不能否認“印圖書的捐圖書”、“制衣 服的捐衣服”、“賣奶粉的捐奶粉”有其合理性,但從公益捐助應發揮的作用來看,就應是急人之困,送到困難群體手中的應該是他們最需要的物品才對。

  對于每一個深懷善心的人而言,寧可相信捐贈者的善意行為,也不愿質疑其捐贈之意是在做公益慈善還是在清除倉庫。把多余的物品送給需要的人無可厚非,但捐贈的時候千萬別忽略了重點是受贈者“需要”與否。

  不當捐贈衍生社會“捐贈資源”浪費。這不僅體現在日常捐贈,在突發事件捐贈中,同樣面臨此類問題。一方面是捐贈者盲目的捐贈,另一方面是派不上 用場的公益捐贈資源長期擱置,直至過期變質。面對如此“集中”和“閑置”的捐贈資源,究竟如何疏導,給公益捐贈開辟一些善意的“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對于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受贈財產,受贈人可以變賣,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應當用于捐贈目的。”把捐贈品變成現金從而轉 化成必需品,通過變賣捐贈品的實際價值而發揮應有的公益價值。

  說到底,我們不能忽略公益捐贈應以捐贈者的需要為出發點,讓捐贈走出“有什么就捐什么”的怪圈,走入“需要什么捐什么”的良性軌道。有關部門要 解決好捐贈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架起雙方溝通的橋梁,積極推行引導型捐贈方式,使公益捐贈者的善行積極向服務、權益等多元形式演變。只要公益捐贈行 動做到雪中送炭、潤物無聲,就能有效解決受贈群體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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