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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監管“互聯網+食品”

2016-06-18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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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2016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正式啟動。今年宣傳周的熱點話題之一是“互聯網+食品”。2015年我國網售食品總額已達數千億元,以第三方 平臺為代表的網絡食品經營新模式層出不窮。互聯網給食品銷售提供了新渠道,但在促進消費、貿易、就業的同時,也存在質量、安全、信用等風險,給監管帶來新 的挑戰。

  正因此,監管部門采取了嚴格措施,例如要求第三方平臺對所售食品承擔內部管理責任,同步公布抽檢不合格食品的生產企業和網絡銷售平臺,承擔首負 責任、先行賠付等義務。在這些積極探索的基礎上,要進一步促進“互聯網+食品”產業的健康發展,還需要在鼓勵創新的同時,探索更為科學和審慎的監管方式, 為防范問題制定周密謹慎的規則,對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監測、預警和控制,又不扼殺新型業態。

  首先要客觀看待互聯網與食品安全的關系。網絡平臺不是“問題食品”的制造者,但作為食品產業鏈條中的載體和渠道,其需要對所售食品安全負責。同 樣道理,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并不意味著否定網絡平臺本身,而是促使其提升管理水平,倒逼上游生產經營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針對“互聯網+食品”,監管政策 必須充分權衡其長遠和整體收益。對不同類型的食品不合格問題不能“一刀切”,對網絡平臺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引導輿論理性開展風險溝通,避免消費者對 網售食品產生恐慌。

  其次,除了關注“互聯網+食品”的潛在風險,更要積極思考“互聯網+食品安全”的可能路徑。監管的本質是對市場的補充而非替代,真正了解市場的 是市場主體本身而非政府監管部門。因此監管部門要主動與企業合作,讓網絡平臺承擔更多社會責任。例如,通過挖掘消費者質量投訴信息形成“問題食品”大數 據,據此掌握問題分布規律和成因,提升監管針對性和靶向性;又如,利用網絡交易和支付的信息留痕特征,形成食品全鏈條可記錄、可追溯、可查詢體系;再如, 借助口碑評價功能形成互動式風險交流模式,促進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等。

  網售食品模式本身也要不斷創新。環境污染催生了環保產業和生態經濟,那么食品安全問題能否帶來食品安全經濟?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網絡 平臺不能讓自己停留在“互聯網+食品”的單一角色,而要積極開拓“互聯網+食品+其他”的可能空間。不論是檢驗檢測、追溯體系等技術支撐,還是第三方參 與、信息公開等制度創新,都蘊含著巨大市場紅利,也都與互聯網存在巨大關聯,未來前景可期。

在宣傳周重要活動第八屆食品安全論壇上,阿里巴巴集團首席治理官鄭俊芳說,要“讓線上線下數據共享,使第三方參與共建共治,提振食品消費信 心”。今年食品安全宣傳周的主題,也是“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需要走共治和共享之路,互聯網是共享經濟的重要基礎設施,兩者存在深刻的 內在聯系。只有政府、市場、企業和社會各歸其位、各得其所、各盡其長,才能把“互聯網+食品”真正變成“互聯網+安全食品”“互聯網+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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