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產業政策既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案例,就應該總結和反思一下:什么時候產業政策會成功,什么時候會失敗?
近日,兩位頂尖經濟學者林毅夫和張維迎圍繞我國產業政策爆發了激烈爭論。8月25日,張維迎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2016年夏季峰會上發表演 講,主張廢除一切形式的產業政策。9月13日,林毅夫教授發表文章,觀點鮮明地針鋒相對。中秋期間,張維迎又對此作出了回應。隨后,針對張的批評,林毅夫 進行了逐條反駁。“林張之爭”進入第二回合。
林毅夫和張維迎在爭什么?
21年前,兩位經濟學家林毅夫和張維迎就國企改革的方向問題發生了激烈爭論,被經濟學界稱為北大“交火”事件。張維迎認為,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 控制權必須匹配,因此掌握國企實際控制權的管理層應該獲得國企產權,國企改革的方向就是民營化。而林毅夫認為,國企的主要問題是承擔了太多的社會負擔和政 策負擔,導致國企缺乏活力,因此國企改革的方向是營造一個競爭性市場環境。在1995年那場爭論之后的國企改革政策,實際上是先改善國企的經營環境,然后 再“抓大放小”。從政策實踐來看,兩人的觀點各有千秋。
21年后,兩位再次發生“交火”事件,而且主角仍然是林毅夫和張維迎。張維迎認為,由于人類的認知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技術和新產業是不可預 見的,因此產業政策注定是失敗的。張維迎甚至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企業、任何行業任何特殊的政策”。這直接就給產業政策“判了 死刑”。而后,林毅夫則撰文稱,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產業政策都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主要理由有兩條:第一,任何國家的資源都是稀缺的,政府 必須優先扶持某些對經濟持續發展具有最大貢獻的產業;第二,企業家需要政府幫助來克服外部性和協調問題。
如果說21年前的爭論涉及國企改革的方向問題,那么21年后的這次爭論則涉及中國的創新和技術進步問題,從而影響到中國能否跳出“中等收入陷 阱”。因此,我們不能把這些爭論僅僅看做是學術爭論,它們關涉中國的政策導向和經濟增長。那么,如何看待林毅夫和張維迎的這次爭論呢?產業政策究竟有沒有 用?
有沒有用是偽問題,“什么時候用”才是真問題
首先,我認為“產業政策有沒有用”是一個偽問題。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或經濟體在追趕過程中都制定了各種產業政策,政府采取補貼、稅收優惠和融資 等手段重點扶持某些產業優先發展。例如,日本在上個世紀50年代之后對汽車和家電產業的扶持,韓國70年代之后對造船、鋼鐵、電子產業的扶持,臺灣地區在 60年代之后對紡織、石油和橡膠產業的扶持,都是耳熟能詳的案例。從結果上看,既有成功的產業政策(如日本的汽車產業政策),也有失敗的產業政策(如日本 的家電產業政策)。而且成功和失敗的案例很難從數量上直接進行比較,因為一項非常成功的案例可以抵消很多失敗的案例,但反過來說也成立。因此,不管是贊成 產業政策的一方(以林毅夫為代表),還是反對產業政策的一方(以張維迎為代表),都可以找到支持自己極端觀點的證據。這樣的爭論顯然不可能有定論,也就爭 不出一個輸贏結果。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這樣的爭論其實是在浪費口水去討論一個偽問題。
那么真問題是什么呢?既然產業政策既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案例,就應該總結和反思一下:什么時候產業政策會成功,什么時候會失敗?只有找出 了產業政策的邊界,才能更好地使用產業政策,或者避免使用錯誤的產業政策。籠統地認為需要還是不需要產業政策,或者產業政策有用還是沒用,對于我們認識問 題和解決問題并無裨益。經濟學的精髓就在于,找到最優行為的邊界條件,而不是直接判斷某種行為是不是最優。
新興行業慎用探索型產業政策
從世界各地的發展經驗上看,成功的產業政策通常發生在后發國家學習和模仿發達國家工業部門的過程之中,而失敗的產業政策通常發生在那些新興行業 或者處于技術前沿的行業。為什么日本扶持汽車產業的政策比較成功,而扶持家電產業的政策比較失敗?從歷史和邏輯上講,像汽車、輪船這樣的傳統工業具有比較 穩定的產業發展和轉移規律,甚至可以說發達國家的今天就是發展中國家的明天。對于工業部門來說,發展路徑比較穩定,發展方向比較明確,但同時存在初始投資 大、生產周期長、配套環節多的共同問題。這些問題恰恰都可以通過一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強有力政府來協調解決。在中央政府的產業政策干預下,政府可以集 中有限的資本投入重點行業,可以通過建設基礎設施解決企業發展所需的配套條件和外部性問題。因此,凡是模仿型產業政策,只要能夠解決官員的激勵問題,通常 比較容易成功。符合這類產業政策的正面案例,除了工業部門,還有那些享受優惠政策的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和經濟特區等。
相反,如果政府想在那些快速變化的新興行業或者處于技術前沿的行業推行探索型產業政策,就往往容易遭致失敗,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不 例外。一旦產業發展的規律具有不確定性,技術變遷日新月異,連處于市場前沿的企業家都難以捕捉,都需要承擔失敗的風險,為市場運行提供后勤保障的政府官員 可能更無法先知先覺。以彩電行業為例,關鍵的顯示屏技術變化多端、競爭激烈。日本廠商開發等離子技術時,根本沒有預料到液晶技術后來居上,以至于貽誤了商 機,錯失了大片亞洲市場。
所以我的結論是,對于模仿型產業政策,后發國家在追趕過程中仍然需要,但是對于前景不明的探索型產業政策,一定要謹慎使用,應該將產業的選擇權交給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