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對電信詐騙案件的“從重”處罰姿態,迅速獲得了輿論力挺。
電信網絡詐騙早已成為一大社會公害。備受關注的徐玉玉案、清華教授被 騙近千萬元等事件,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凸顯了出臺嚴格治理舉措的緊迫。此番《意見》的出臺,可謂是對民意、民聲的積極回應,體現了司法機關的責任意 識。細讀規定也可發現,《意見》采取了數額標準和數量標準并行的原則,用相當篇幅對此罪彼罪的界限問題進行了規定,明確上下游處理原則,并且掐斷了通信鏈 與資金鏈,決心與力度可見一斑。
鐵腕治理究竟成效幾何,我們拭目以待。近些年來,相關部門為了打擊詐 騙犯罪,正著力構建一個全方位的監管體系。電信行業實行了“史上最嚴”手機實名制,銀行隨之出臺了轉賬新規,公安部門更是啟動了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 信息專項行動。重拳出擊,成效不俗,但與此同時,詐騙犯罪也出現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趨勢。設計情景劇本,盜取個人信息,洗白贓款……一個完整的產業 鏈儼然形成。與之相比,我們的監管還常常出現“慢半拍”的情況,被動監管注定疲于應付,陷入“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尷尬。
避免事后“打補丁”,最好的方法就是未雨綢繆、防患未然。新型電信網 絡詐騙從冒頭到流行,并非無跡可尋、無處下手。互聯網進入中國之初,人們僅僅將其視為信息載體;慢慢地,發現其是經濟增長點;而如今,它已愈發演變為社交 工具、經濟模式,以摧枯拉朽的力量改變著社會規則。在人們對互聯網認識不斷升級的過程中,監管體系、犯罪預防體系、安全保障體系等,卻沒有齊頭并進。我們 現在的集中整治,很大程度上是在補以前的欠賬。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治理沒有現成經驗可循,但這并不意味著只能被動等待,甚至束手無策。治理者在瞬息萬變 的網絡浪潮中謀勢而動,及時升級治理體系,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和享受互聯網的正效應,同時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遏制其負效應。
法律嚴起來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它僅僅是個開始。網絡技術發展瞬息萬變,電信詐騙花樣迭出,只有時刻保持警惕、從源頭治理抓起,才能給公眾一個清朗、安全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