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布的調解組織是從“十二五”時期本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行業協會中選出,共7家,即北京電子商會、北京服裝紡織協會、北京軟件行業協會、北京信息產業協會、北京通信信息協會、北京電源行業協會、北京商標協會。今后,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過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審理過程中,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委托上述行業協會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
首批公布的調解組織是從“十二五”時期本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行業協會中選出,共7家,即北京電子商會、北京服裝紡織協會、北京軟件行業協會、北京信息產業協會、北京通信信息協會、北京電源行業協會、北京商標協會。今后,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過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審理過程中,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委托上述行業協會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