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歷經兩次審議后表決通過了此前備受關注的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確定將在首都正式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和付費制度。記者獲悉,該條例將于2012年3月1日起實施,具體付費辦法由北京市政府再行制定。
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條例的獲批彌補了垃圾分類的政策缺失,垃圾分類和收費在實現有法可依的同時也實現了導向性的正確,但制度的具體操作仍然存在困難。
收費制度旨在促進公眾參與
對于北京的垃圾收費制度,早在本次條例通過前的審議階段便確定了生活垃圾付費的“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方式,并同時明確了所謂“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收費原則。
據了解,本次獲批的條例屬國內首部以立法形式規范垃圾處理行為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在明確“垃圾分類居民有責”的同時也明確指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否則屬于違法。
“本次首都出臺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意義重大,在彌補垃圾分類政策缺失的同時也將在全國產生導向性作用。”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環境經濟與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宇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重點強調了條例的積極導向作用,她認為,條例的實施將有助于形成政府與公眾共同推動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真正推動公眾對垃圾分類減量的認識與意識的“雙提升”。
清華大學環境與工程系教授聶永豐也對本報記者表達了同樣觀點。他認為,收費制度的最大意義在于提升公眾參與垃圾分類和垃圾減量的積極性。
據記者了解,伴隨條例獲批,北京市居民垃圾分類相關配套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在逐步推進,與此同時,北京市發改委等相關政府部門已經成立了垃圾收費改革小組,正在研究探索首都垃圾收費制度改革,對于垃圾收費新標準,還需調研后另擇日發布。
對于條例明確的按照 “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的表述,受訪學者也一致認為具體操作中存在困難。
“收費原則的確立有積極意義,但是具體操作中仍會面臨收費標準、收費方式以及具體操作層面的困難。 ”李宇軍表示,這些需要更加詳盡的技術性解決方案,做到實際可操作、易操作以及兼顧監督機制實施收取垃圾排放的相關費用。
聶永豐認為,操作過程中存在的最大難點就是如何界定懲罰范圍和措施,采用何種懲罰力度予以懲罰進而達到改善的效果。
“在后續的標準制定和收取方式制定上要體現出‘懲罰措施’以及怎么罰,必須做到有根有據。 ”聶永豐強調,收費不能只是起到一定的促進提升公眾意識的作用,形成可行的懲罰機制同樣重要。
另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處室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混合垃圾多付費是為了與垃圾分類政策相銜接,并不只為罰錢。雖然當前北京的垃圾分類、運輸、處理鏈條還未建立起來,但是確立垃圾分類的原則不能改變。而如果在原則機制確立起來后,垃圾分類做得不好,勢必就要多承擔一定的垃圾處理費。